还是让这个地球上的物种各有所用吧:养着干活的就干活,老了就进养老院——比利时就有马的养老院;供食的就供食,包括奶蛋肉;供皮毛的就供皮毛;供赛跑或表演的,就跑步和表演——只要不取他们的性命。以上虽然都不是宠物,但也要善待他们,这一点,我想人类应该是有共识的。接下来,当宠物的就当宠物;当野生的就随它去——你不去惹他,也不用保护他,他自己知道该怎么活。
有人可能会说,有人或有地方,你认为是宠物的,他却是养了供食的。我承认这是事实。那就看这个地方的人的觉悟了:如果愿意和其他地方的人一样,就放弃这个历史习惯。如果没有这个觉悟,那就没办法了,但不能偷盗别人的宠物来吃。最后,如果大多数人同意立个法,说它们就是宠物,不可吃。那这些人和这些地方的人,就只有守法了。
我想,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