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是个好人,对我很好。他工作很勤奋,由于必须赡养与前妻生的孩子和供父母住的房子,他基本上是个“月光族”,孩子的学费和房贷总共约有50W债务吧,他一年工资约6W。我经济上比他好一些,有稳定工作,挣的也比他多,没有任何债务,有房产,有PENSION,有SAVINGS。我们正准备结婚,男友建议我公证财产,有朋友建议婚前协议。我没有经验,总觉得立这些东西很伤感情。即使必须立下一些东西,怎么做对双方公平些?
希望有经验的朋友分享一下。先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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