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因为一些误解,女孩A不再来文学成,我过了半年,认识了另外一个女孩B,和女孩B谈朋友,不久女孩A又来找我,我左右为难,虽然当时没有和女孩B分手,不过后来越想越觉得对不住女孩A,因为先认识女孩A的, 过了一个月,还是和女孩B分了,一半的原因是因为女孩A。我后来在文学成等了女孩A一个月。
再后来征婚,因为要求很高,基本上没有符合我要求的候选人。以前的女朋友符合我的要求,不过部分因为女孩A的缘故,我没有和以前的女朋友复合。我和另外一个女孩B谈朋友分手,部分原因也是因为女孩A的缘故。
大家说说看,女孩A是不是应该对我负责到底?如果不是因为她2次来找我
,我恐怕早就和以前女朋友中的一个结婚了。我要是一辈子打光棍,责任就在于女孩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