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的答复。但是我去的地方是郊区,本来就很少房子出租,一般好像都是提前签合约或/和付一到二个月定金。如果等到了那儿再租恐怕就没房子了。那么从屋主的角度,他帮我们hold住房子,他就需要一些定金。(刚和他讨论,他不介意只先收一个月的定金,等我们到了再交另外一个月,这样的话是一个人汇500的定金)
一般屋主是不会把title of deed 的副本交给租客的是吗?一般只是如果租客在场,然后才拿出来见证一下。
还有就是,如果我必须先付定金,那么我是不是应该现在就签合同?而不是到那了再签?(对我来说,没签合同就交定金好像有些奇怪。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