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法草案上规定,在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之后,仍分给地主一份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使地主也能依靠自己的劳动维持生活,并在劳动中改造自己。地主在经过长时期的劳动改造之后,是可以成为新人的。”
引自《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
(一九五○年六月十四目)
http://cpc.people.com.cn/GB/69112/73583/73601/74120/5039321.html
“土地改革法草案上规定,在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之后,仍分给地主一份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使地主也能依靠自己的劳动维持生活,并在劳动中改造自己。地主在经过长时期的劳动改造之后,是可以成为新人的。”
引自《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
(一九五○年六月十四目)
http://cpc.people.com.cn/GB/69112/73583/73601/74120/5039321.html
• this is to the fu-long, not di-zhu -didadida- ♀ (0 bytes) () 04/05/2013 postreply 11:07:41
• 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第十条:“对地主亦分给同样的一份”。 -xwu622- ♂ (569 bytes) () 04/05/2013 postreply 11:2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