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同意第三点,所以有"三年教训"之说。当然三年是远远不够的

来源: Deeper 2010-04-09 19:38:46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598 bytes)
完全不同意第一点,所有国家的法律都是由极少数人制定的。真中绝大多数也是由少数人决定是否批准实施,只在极其偶然的情况下由全民投票通过。
部分不同意第二点,法制体系不可能是一夜之间完成的。法律的可操作性只有在执行的过程中逐步完善,当今世界上任一法制国家无一例外地都经历过这一过程,而且仍在无善之中。关键是统洽者有无运用法制去管理国家的强烈愿望和史命感。
中国的老百姓对法律的抗拒仅仅是不习惯而已,当体会到法制的好处后会很快就会喜欢的。中国施行法制的最大阻力肯定会出现在统价层之中,那些一言九鼎惯了的官员们如何受得了这等约束?而且官位越高所感受到的限制就越大。
就看最高层是否有足够的决心和气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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