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中国的“法”本来就和普通人离得太远,制订法律的那些人不是老百姓选出来的,不需要对老百姓负责;
其次,中国法律的严谨性和可操作性在深究之下也显得过于不堪一击了;
第三,中国的老百姓其实从心底里对法律是抗拒的。能从法律上占便宜的时候就拥护,反之就胡搅蛮缠。这点才是中国法律当儿戏的最根本原因。从上到下、从下到上,中国就没有任何一点“法律法制”的土壤。
在国内,换了任何人(或任何团队)执政都是一样面临这个难题。
• 完全同意第三点,所以有"三年教训"之说。当然三年是远远不够的 -Deeper- ♂ (598 bytes) () 04/09/2010 postreply 19:3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