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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需要证伪,生命需要证实

(2023-01-09 09:30:34) 下一个

不证伪,就无法确定唯一联系。建立或者发现必要且充分的关系是科学的基本原则。不达标,就不能称为科学。

但这个原则却不是生命的基本原则。

生命的基本原则是证实。

比如饿了,要消除饿饥感,怎么办?

填饱肚子。怎么填?

吃米饭可以(证实),馒头可以(证实),面包可以(证实),野菜也可以(证实)。。,只要填饱肚子就行。

生病不舒服,要恢复到舒服状态,怎么办?

治。怎么治?

吃西药,中药,偏方,魔术,甚至啥也不做,听音乐,睡大觉。。。,只要重新舒服了就行。

证实的要求要比证伪的要求来得低,但适用范围更广泛。

只要有理论,有假设,有干涉方法,有预期结果,就算证实。

证实只看假设与结果的对应,不追求排他。

而治病这个目标本身,也没有任何排他要求。

排他性,可证伪是科学的要求,不是治病的要求。

科学与治病与科学地治病是三件事,可能重合,但不一定重合。

有些中国人硬要把三件事混在一起,俺觉得一是逻辑不清二是政治动机。而后者又是前者之因。

事实上,“证伪”这个标准本身也可以用来证明唯科学论非科学:它忽视了任何科学规律的都有前设条件这个事实,取消了“可证伪”的条件边界。100度和水沸腾充要有关系在标准气压下为真,非标准气压下为假。三角形内角和180度的关系在平面上为真,在曲面上就为假。

可证伪本身一定有设定的条件。

因此,没有具体条件限制,要求无条件的“可证伪”本身就是“耍流氓”。

在医学上,声称“科学是治病唯一方法”就象“面包是唯一解饿食物”一样,本身就违反“可证伪”对条件的限定原则。

有效性不一定建立在排他性(可证伪)基础上。

有排他性的也不一定有效。

当然,如果从事医药研究,要确定一种药物对一种疾病的功效,需要既证实又证伪。但证实部分有医学价值,证伪部分则只有科学价值与市场价值。

比如辉瑞某药治新冠,对新冠患者来说,能治病是最重要的;对研发者来说,此药的价值在于在这个水平上对这个病的作用是唯一的,或者或多或少是唯一的,这才是“研究成果”;对辉瑞这个公司来说,此药的价值则在我行,别的不如我行,这才是市场价值。如果喝凉水的效果跟吃这个药的效果一样,研发者和辉瑞肯定不高兴,但患者则无所谓。

在更高层面,科学方法的可证实性也不那么强。比如70%的疾病西医目前不了解病理,也无法医治。西医宣布“无法”的疾病或者患者被中医或其他替代医学得到有效治疗,这本身就证明西医的“可证伪性”出了问题。

当然,唯西医论者此时不会反思自己的观念的可证伪性,转而会去寻找“偶然”或者“自愈”的借口。不但丢掉了“高级的逻辑上的科学性”,连统计学常识也顾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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