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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政治的基础之一,就是共和宪政,而不是什么民主宪政。

(2016-10-09 08:19:19) 下一个

共产党说不好的,往往就是好,共产党说好的,往往就是坏。 

中共说“私有制,共和宪政”不好,偏偏这两者就是美国政治文明的基础,偏偏就是美国政治好的部分,而中共说:“美国有民主的一面,好的一面”,偏偏美国的民主正是美国政治中的癌症,是破坏和侵蚀美国的宪政的一种客观存在的恶。 

先讲讲美国的宪政好了,中国人对于宪政,缺乏知识和认识,因为道理很简单,中国的历史自古到今从未有宪政,即没有宪政的观念,也没有宪政的知识。即使是现在的中国人的所谓的知识人士,对于宪政,往往混淆成人治下的法治,混淆成所谓的法制。 

什么是宪政?古希腊的先哲亚里士多德在考察了不同的统治模式,政治模式之后,得出君主,民主,法主(宪政)这三种之中,民主最糟,君主次之,法主最好,其实,就是最高权力归于谁的问题,归于君王,由君王来统治,谓之君子制,归于大多数,谓之民主制,归于宪法来当统治者,谓之宪政。 

所以,民主与宪政是对立的关系,”宪政做主“和”多数做主“是本质完全不同的两码事,历史上,通过民主来侵犯宪政的例子多的是。而且最为奇妙的一件事,就是左派们迷信热衷的民主,自古到今,还真没能够找出一个好的结果,或者是好的例子,但偏偏那些民主人士就偏偏的信民主,什么是迷信,这,就是迷信。 

宪政在西方,一直薪火不灭,同宗教一样,构成政治文明的基础,也是西方政治好的部分。举个例子,犹太人在没有王来统治他们之前,是由律法还有祭司来”统治“,即使后来有了君王,多了一个君权,但是,即使是君权,也受律法和祭司的制约,君王同普通人一样,也必须遵守律法。 

相比较中国,什么”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其实只有一个君权,而且是不受制约的君权。 

美国立国之时,总结了过去的政治经验,结论就是采用宪政,也就是宪主,而不是君主和民主。最高权力属于宪法,为了防范掌握了权力人或者是群体对于宪政的威胁,所以人类历史首创了三权分立,所以,如果掌握了行政权的总统违宪,那么一样要下台滚蛋。 

所以,美国的政治的基础之一,就是共和宪政,而不是什么民主宪政。 

如果将来中国推翻了中共之后,也行宪政,那么,用简单的一句话来说,就是任何人都归宪法管,而不是被某个政党管,被政府管。最高权力不是属于什么大大多数,不是属于什么人民代表大会,什么人民,而是属于这个最高的"游戏规则",用来保护保守每个人的最高的”游戏规则“。
 


把宪法说成是“最高的游戏规则”,不过是对于那些不信真理,也不信神的人的一个方便的说法,其实,真实的宪政和宪法,体现了神的正义,体现了从神而来的“right”,体现了自然法,体现了政治的智慧和历代的政治文明的结晶。 

这个律法的最高的主宰,它没有亲友团,也不会因为权力而自我腐败,即不会贪污,也没有野心。不会如掌握了权力的人和政府(会自我的强化自我的增殖自我的膨胀),不会出尔反尔,也不会人亡政息,而且是完全的公开,完全的透明,对于每个被统治的人来说,是完全的“公正”。 

这个律法的主宰,不是紅太陽,也不是黨中央,不會成為愚昧人的偶像,也不需要自我神化。不需要拉帮结派,不需要民主,不需要拉一派打一派,不需要满口谎言,不需要讨所谓选民的欢心,不需要干损害一些人的利益来收买选票和支持者,当然,更加不需要像那些完全掌握了权力的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国家那么武装到了牙齿的暴力,无时不刻用来维稳的暴力。 

难怪亚里士多德这么说,除非神和牠的天使来统治,否则,宪主就是最好的统治的形式。 

反过来,对于那些希望控制获得权力的人和团体,宪主就是最坏的形式。 

宪主虽然是最好的“统治者”,但是宪主也有敌人,最为危险的敌人就是掌握有立法权的机构--比如国会,和掌握了行政权力会自我强化的政府,还有民主。 

宪主不会诞下红二代,也不会诞下官二代,宪主也不会成为底特律的民主市长,宪主更没有什么金三世,习五代。 

更重要的是,宪主不会“扰民”,不会像掌握了一丁点的权力就可以把你整得死去活来,刁难揉捏得活来死去的某个中共国干部同志,某位人民的好公仆某某某官员同志。 

所以,宪主也特招人恨,全世界有宪法的国家海了去,民主的国家海了去,人民主权的国家海了去,真正宪主的国家,唯有美国勉勉强强而已。 

什么是美国例外论?这,就是美国的例外论,相对其他披着一张皮的人模狗样的平等国家,美国是唯一的宪主之国,所以说,即使是国家,也没有什么平等。 

在真理面前,只有“right”和不“right”,只有对和错,善和恶,义和不义,在真实面前,只有真和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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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政治體制,所謂的Constitutional Republic就是圍繞憲主來建立的,包括為什麼要三權分立,州和聯邦權力的劃分,包括為什麼要把美國總統設計成一個權力相當大的獨裁者,類似於古羅馬的單一執政官,第一公民,目的就是為了對抗多數,對抗民主,對抗國會,當然,即使是古羅馬的共和被破壞了,進入帝制階段,羅馬的皇帝仍然是被制約的,而且「法律超越於皇帝之上(Leges super principem)」,這一點,相信許多人,尤其是中國人,是一無所知。 

當然,美國地的立國的先賢在建立這個山巔之城之時,沒有也不會想到,美國的總統,這位被賦予極大權限的“獨裁者”,第一公民竟然也會信奉起社會主義主義,竟然利用起民主手段來為特殊利益集團包括他自己謀權力,謀利益。 

權力帶來的腐敗,人的貪婪和慾望,真是無窮無盡,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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