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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原上的地主(II):要靠共产党

(2017-06-20 11:25:21) 下一个

 

白鹿原上的地主 (2):要靠共产党

遍野

 

曾经发帖介绍了两个1966年补定的两家地主:冯老六和冯老七。 冯老六在斗争大会上被贫下中农狠殴,冯老七则得以幸免。

其实冯老六不是恶霸,也不是坏人。他有点像《白鹿原》中的白嘉轩。上一个帖子介绍了他的两件事,一个是智斗土匪,既不和土匪明着对阵,又能把土匪吓跑。虽然过程不算惊险,却体现了老六的智慧和胆量。二个是和他舅打官司,到了春节,还要去他舅家,给舅舅拜年。打官司,说明他不胡来,凭法说理争取自己的权益,那是经济账。拜年,说明他仁义,并不因为打官司而影响他对舅舅的礼数,他是非分明,仁义礼智。

冯老六是个有情有义的人 (冯老七也一样)。他姑家在我们村。他亲姑姑去世早,后来他姑父又娶了第二个妻子。他仍然称姑父的第二个妻子为姑姑。这很正常。令人感动的是他和这位没有血缘的姑姑的关系。

白鹿原那儿,姑舅表亲会常来往。重要的节日要带着礼物去拜访和回拜,这些节日包括春节,正月十五,端午,中秋节,九月九等。基本上是一来一往的。

冯老六在他亲姑姑去世后四十多年之间,没有中断和他不是亲姑姑的姑姑家来往,是个很重情义的人。

一次当他知道(新)姑姑有病时,冯老六带着礼品来看望,这也正常。我亲眼看到冯老六给这新姑姑端水喂药。看到他在姑姑的病痛时,伤心地不断流泪,那是真感情。也许是家教,他的儿子来看望姑婆时,也都伤心地眼红哽咽。当然,也许这位新姑姑有着过人之处,虽非亲缘,却有亲情。两家感情融洽,温情交往达四十多年。他的表兄弟(没有血缘的)和下一代去他们家时,冯老六,冯老七都会倾心相待,即便是在人民公社那种家家都困难的时代,都是一样的热情大方。 新姑姑是小脚,有时候,老六或者老七的孩子会来接姑婆去“遨娘家”,用《白鹿原》上的那种小推车接送。

他的情义不仅局限于这位姑姑,还普及其他。解放前,有一次他新姑姑和村里的几个老太太去逛庙会,在庙会上遇到了冯老六。冯老六一看姑姑来逛庙会了,很高兴。 老六很热情的要给姑姑买吃的(庙会上的小吃)。在知道那几个老太太是和姑姑一起来的,就大包大揽让所有一同来的老太太吃饱喝足。当然那时候冯老六家境不错。 据说,民国十八年的年馑,就是白鹿原上所演的那个饥荒年,冯老六家有余粮,很自然的接济他这位新姑姑家不少。同时,冯老六也接济过他们村里的很多人,当然可能是同姓同宗的。

冯老六也主持家族里的公平正义。说两件事。

他们一大家族有一片坟园,坟园有一块“官地”,属全族所有。有一年,族里的一位堂兄,在大家没有同意的情况下,私自种了那块地,收入归己。他们族里很多人不高兴,但是没有人出面追究,大家都装聋作哑,包括冯老七这位老好人。 冯老六认为这事不公,可是他在族里的地位不高(因为年轻),他们族里那时候又没有正式选举的族长。冯老六除了在家族里和人议论这事以外,在一次族里的议事会上,直接提出了,这件大家都不舒心又不愿开口的“侵占”事情。经过说理,最后那位堂兄答应大家,给族里置办一套祭祖用的乐器(无非是锣鼓磬钹等)算作补偿。

另一次是为路。有一条管路,从他们村通到各家的地里。这条路可以通车,就是白鹿原上的那种马拉车。这条路经过一家算是穷人的地面。穷人的地不大,就在路上想办法,把路挖掘得窄了,地面则扩大了。到了农忙时节,要用路,问题就来了。其他人就都指望冯老六出头,因为毕竟会得罪人。结果冯老六还真干。先是交涉,不成,老六就动手平地修路,结果为这事还打了一架,不过总算是把路恢复到原来的样子。(是不是打人不对?)

这样一个“能行”人,在1966年被补定为地主,为啥被殴打? 简单来说,一是因为他的性格,二是在早期合作化时,因为他算村里的“能行人”,而被选为生产队的队长,管了几年生产队的事。

在农村管理几十户人家的生产队,肯定会伤害一些人的利益,而且他的个性又是刚正不阿,忌恶如仇。加之手法粗暴,肯定会得罪很多人。具体的事就不多说了,大家都明白。 这样当他被补划为地主的时候,在台上被斗,被得罪的人,就会有了阶级仇,什么什么恨。

后来,文革后,邓小平主政,冯老六冯老七(和其他的)的地主都算是平反了。不是地主了,可是被分了的房产,浮财,又不想退回,当然有很多错综复杂的因素和关系。冯老七认了,其他的地主都认了, 以冯老六的性格,绝对不会答应。 为了讨回被分的财产,老六到各级上访,讲理,不知道有多少次。大概比秋菊打官司跑的路还多。

老六在上访中见到各级政府官员,常挂到嘴边,一句理直气壮的话是,“你们还是不是共产党,还听不听党中央邓副主席的话?”

那当然,有共产党, 有邓副主席作主,他又正义在手,依着我们老六的性格,怕谁呀?

那是后话,也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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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野无尘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我爱丁二酸钠' 的评论 : 我说的是真事。人的感情不仅仅局限于血缘
我爱丁二酸钠 回复 悄悄话 您谈到冯老六和没有血缘关系的“新姑姑”之间的关系,过去有可能就是这样相处的。您这是在八百里秦川边缘,而地处冀东地区我的老家也是这样的。
我爷爷的堂伯父有一个女儿嫁到了3里地远的一个村子,我爷爷后来过继给了这个堂伯父当“过房儿子”。我爷爷是天津出生北京汇文中学毕业的海归人员的小少爷,可是毕业那年是1937年,北京的家是家败人亡了,只好回到老家当起了农民。当然了,不缺吃穿的农民,家里有人帮忙干农活、有人给跑腿、有人给做饭伺候他的堂伯父伯母。
这时候那个姐姐(实际上的二代堂姐姐)去世了,那个姐夫(堂姐夫)续弦又娶了一个新媳妇。
这个姐夫居然每年带着新媳妇赶着马车来给老老丈人拜年。堂伯父堂伯母在1945年前去世,而这种拜年一直持续到1945年。
两家人保持着亲戚关系,一直到1958年,我爸爸姑姑他们去逛庙会(每年四月十八开始,一共三天),还是要吃在住在这个所谓的姑姑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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