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秋心情

世情险恶,人情淡薄。雨送黄昏,花谢易落。曾几何时,昨非今是。雨后黄昏,博客行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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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政审

(2009-02-03 01:12:57) 下一个
毛泽东治国不愧史无前例,毛执政不足三十年时间,却让国人领教了法西斯主义,斯大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专制手段。窃以为现在评价毛泽东尚为时过早,因为时人看待毛如同水火之争,黑白分明,故难作“盖棺之论”。

毛虽才晏驾三十多年,但中国已“天翻地覆,日新月异”,国人对毛的认识也“昨是今非,判若二人”。随时间的推移,我们期待有更多的文字,描述毛的治国手段。“政审”一文值得推荐。值得一读。

原作者:xilei
推荐者:求索

所谓“政审”,就是政治审查的简称。这曾经是改革开放以前每个人成年人或中学文化程度以上的人所必须经历或熟悉的过程——因为从理论上说,人人都需要通过各种方式的“政审”。

在一个政治统治一切,什么事情都要讲政治的社会,对每个人都要进行政治审查,对每件事、每个人首先必须从政治角度作出评价,是完全正常的。而根据毛主席的教导:“每个人都在一定的阶级地位中生活,各种思想无不打上阶级的烙印。”阶级地位和阶级烙印就被解释为一个人的家庭出身,所以在一般情况下,政审是从调查一个人的家庭出身和社会关系开始的。进一步的政审,就要根据不同的要求,如入团、入党、参军、提干、当劳模、评奖、享受各种荣誉、当选代表或委员、成为统战对象、出国、升学、从事某种工作、执行某项任务,甚至能否在某地居住、与某人结婚、上山下乡的方式(插队、农场、军垦)或地点(内地、边疆)等等,需要对本人的历史和言行进行审查,或者扩大家庭出身和社会关系的审查范围。这些都属于常规的、普遍的审查,结果是合适或不合适,或者需要对审查对象实行哪些限制,而不是处理或处罚。如果在政治运动中或针对某种案件,就需要成立“专案组”,设立专案审查,对审查对象专门作结论,作为最后处理或惩罚的根据。

曾经在解放后至改革开放前生活过的成年人,人人都是被政审的对象,只是审查的方式有所不同。而要进行如此广泛而深入的政审,也需要大批不同等级的政审执行者。我出生于1945年,于1964年入团,同年高中毕业,1965年正式参加工作,并提过入党申请,文化大革命开始的1966年已经成年,文革中一度要借调我进市“写作班”,曾报名支援西藏,1976年几乎入党,1977年被评为市先进工作者,当选为市人大代表,1978年考取研究生。我相信,这中间已经历过无数次政审。但这些,我自己是不可能知道的,最多偶然听到经办者透露有那么一回事。但从1968年开始,我被挑选进了所在中学的“材料组”(专案组的别称),参与审查运动的对象。一年后,学生开始上山下乡,接着又有了毕业分配,我兼做学生的毕业政审。文革后期共青团的活动恢复,我担任了校团委书记,负责团组织的建立和新团员的发展,又需要对入团对象作政审。直到我考取研究生离开中学,我做了十年的政审,可以说说我的亲身经历。至于“专案组”的经历,因为与政审并不完全相同,留在以后再说。

在上海市区,小学生毕业时还没有什么档案,转入中学的只有成绩单(包括其中的品德评语)和一张登记表。学生的家庭出身、父母亲的工作单位和政治面貌、本人曾经担任过什么干部等一般都根据学生自己的填写,个别特殊情况由校方或班主任注明。入学前后,校方都不会专作政审。对需要担任少先队、校级或班组干部的学生,一般只是通过与原来的小学联系了解。但到中学毕业(文革前分高中、初中,文革期间合并为学四年中学)前,就必须进行家庭情况与社会关系的政审,填写一张政审表,放进学生档案,转入他(她)下阶段的工作、学习单位或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在毕业前的半年(有时因人数多开始得更早),学校就要派人去每位学生家长所在单位,通过查阅本人档案,摘录家庭出身、本人成分、政治面貌、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奖惩记录、有何审查结论或特别需要说明的问题。然后交单位核对无误后签署意见,盖上公章。父母双方材料齐全后,由政审人员填写表格,摘录的材料作为附件,放入学生档案。父母工作单位不在本市的,可以通过人事部门进行“函调”,对方人事部门会按要求摘录盖章后寄回。一般对方单位都很重视,会按时寄回。但遇到特殊情况,如对方单位还在“武斗”,没有成立革命委员会,或者档案被封,或者被调查对象正在审查等(这些情况在文革中常有),有时到学生将离校时还未收到。那时打长途电话既贵又难,而且根本查不到外地单位的电话号码,所以只能一次次发信催。

正常情况下,这项工作是由学校的专职人事干部做的,由于工作量大,也可以组织教职员中的党团员协助。我所在的中学文革前刚建立党支部,只有三位党员,还没有专职人事干部,加上文革中的特殊情况,“工宣队”(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材料组的成员(包括我们几位参加的教师)就承担了这项工作。每年有上千毕业生,得摘录二千来份档案。那时我年轻,骑自行车,查档案和摘录速度快,又住在学校,所以全校学生多数是由我政审的。

查档案需要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专用介绍信,我们先开了“校革会”(学校革命委员会)的介绍信和名单,到“区革会”(区革命委员会,地级单位)开介绍信。由于量太大,介绍信得一本本地开,后来就让我们领回空白介绍信,事先开好后到区里核对盖章。接待单位只认县级以上的公章,专职人员一看公章的口径就明白了。但文革中有的单位是新手外行,有时会因“区”的介绍信而拒绝,这时就得解释这个“区”比县级还高。介绍信上必须有调查人的姓名和政治面貌(党员、团员、群众),按规定,只能查与自己身分相当的对象,如团员或群众不能查党员的档案。群众和一般干部的档案保管在所在单位,一定级别的党政干部、统战对象或特殊人物的档案保管在上级单位或特别部门,到那里去才能解决,而且不一定就让查阅。遇到家长是党员或干部,我们非党调查者可以请对方人事干部代查代填。比较复杂的情况,或对方不愿代办,只能另派党员去调查,或专门给上级部门打报告,获得批准后再去查阅。我们的家长中最高级别的是局(厅)级干部、老红军(抗战前入伍)和市劳模,有的表格是由单位代填的,非常简单:某某,党员,副局级干部,其他项目一概空白,或填上一个“无”字。文革前期党组织陷于瘫痪,所以不少单位只要有介绍信就能查档案,常常会把党员、干部的档案给我这非党员看。但如果接待者是原来的人事干部,一般都遵守规定,至多抽出一张登记表之类让摘录一下。其实,为了工作便利,我们倒是希望只抄一张表格,可是普通员工还得自己看档案原件。

那时中学是就地招生,按学生的居住地分块,所以家长的工作单位相对集中。如学校附近的3516厂,就是家长最集中的单位。每次政审,我们将名单交给工厂人事部门,去抄上两三天,百来份政审材料就完成了。但一大半家长的单位都是分散的,得一个个去,有的还在郊区。那时交通不便,一天只能跑一个地方。去崇明县要坐轮渡,当天无法往返,一般都发函调。 如果家长没有正式工作,如不少学生的母亲是家庭主妇,或只在里弄生产组工作,有的父母是临时工、外包工,他们的档案得到所属派出所去查,多数人没有档案。对这些人就抄户口本,然后找户籍警或居委会主任核对一下,由派出所盖章。但如果情况比较复杂,如属刑满释放人员、“五类分子”(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实际包括“摘帽右派”)或者“内控”(内部控制对象)就比较麻烦,他们的档案有的在原判处单位或原来的工作单位,有的还在外地劳改单位。但这样的对象恰恰是政审的重点,非查不可。

我政审的对象大多属“劳动人民”,档案袋中只有薄薄几张纸。但“有问题”的人档案会有几大包,如何能不错不漏地摘录,又节省时间,既需要正确判断,也得依靠经验。刚开始时我逐张翻阅,速度很慢。后来说知道,自传、检举揭发材料、旁证材料、调查笔录等不必看,只要找到主要表格或审查结论就可以了。有的结论很不规范,如有的家庭出身、本人成分栏中所填往往与政策不符,或者纯属杜撰,有的结论前后矛盾,时间不对等等。遇到这种情况,就得找人事干部或单位负责人。有时他们也解释不了,或不知所云,那就拣轻的抄,或者在征得他们同意后不抄。有时翻到一大包材料,出于好奇,我会仔细阅读,倒了解不少平时从来没有机会了解的情况。其中不乏一些骇人听闻的事实,使我感受到了阶级斗争、政治运动的残酷无情。如一位被枪决的“恶霸地主”的全部材料就是一张草草书写的“判决书”,没有任何旁证材料。记得有一次到“提篮桥”(上海市监狱)抄来的一份材料,本人因贪污判刑三年,罪行是当公共汽车售票员时贪污了几十块钱。检举揭发他人的信件,特别是针对领导的,往往留在本人的档案中,还加上领导要求对该人调查的批语,甚至已作了“恶毒攻击”、“阶级报复”等结论,可怜本人还一无所知。解放初,绝大多数人填表格或写自传时都极其忠诚老实,特别是在政治运动中,或自认为出身、经历或多或少有点“问题”的人,都点滴不漏,惟恐涉嫌隐瞒历史,欺骗组织。那些要求入团入党、靠拢组织的积极分子,更将这当作相信党的具体行动,往往连道听途说的话也会当事实交代,心里有过的想法也要汇报。如有的人解放前当码头工人,拉黄包车(人力车),为了相互照顾,拜过把兄弟;或者为了寻求庇护,拜过师父。所以在填写社会关系时会写上:结拜兄弟某某系恶霸,被政府镇压。师父某某,听说逃往台湾。有人上过大学,会将同学作为社会关系一一列出,其中免不了会有“去美国留学未归”,“随蒋匪逃台”,“是三青团骨干”等。于是,明明本人属“苦大仇深”的工人阶级,或党员干部,却已列入“内部控制”,在档案中写上了“有反动社会关系”,“社会关系复杂,有逃台蒋匪特务”。到文革中“清理阶级队伍”时往往成为重点审查或批斗对象,甚至成了“里通外国”、“敌特嫌疑”,本人受罪,还祸延子女,使他们在入团、分配工作时受到种种限制。

毕业家庭政审一般限于父母,但父母双亡的则还得调查抚养者(监护人)。如直系亲属中发现有“杀(被判死刑)、关(被判徒刑)、管(被判管制、劳动教养)”对象,则还得补充调查,至少要抄到正式结论。

这份政审表格就成为学生档案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学生毕业后不管是下乡还是就业,都要带上这份材料。有的单位要先看档案,审查合格后才会接收。没有下乡或就业而留在家里的学生档案,到一定时候就转入所属派出所。

如家庭出身不好,属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右派分子(往往包括已“摘帽”的),军垦农场和黑龙江、吉林、内蒙古、云南等边疆地区的农村一般不会接收,除非是个别能坚决划清界线的积极分子典型,其实对他们也还是有所限制的。分配工作时,对国际海员、军工单位、“保密厂”、“要害部门”也会严格审查,有时还得补充调查直系亲属和重要的社会关系。对资本家、小业主、有“历史问题”但已作结论者、属“人民内部矛盾”的审查对象、经济问题(一般“投机倒把”、“多吃多占”、“小偷小摸”)、生活作风问题等没有严格规定,往往因人而异。只要学生本人可以,一般会网开一面。 政审表格是不与本人见面的,班主任和其他教师也不能看,但对分配有一定限制的对象,会给相关教师提醒一下,不一定透露具体内容。教师往往颇感意外,甚至大吃一惊,例如最钟爱的好学生、学生干部就此与某些机会无缘。但当时人都明白“政治”与“家庭出身”的重要性、神秘性,一般不会问,或不敢问具体情况。

对入团或当校以上干部,如市级、区级“红代会”(红卫兵代表大会)或团委的学生委员,如在家庭政审中发现问题,要找本人谈认识。如果学生不知道,就让他们回家问父母,然后写成书面认识交来。如属阶级立场一类重大问题,还必须在入团审批会上公开谈认识,由团员视其深刻程度决定是否同意入团。隐瞒情况或认识不够的自然就此淘汰。

征兵的家庭政审要严格得多,不仅要查父母和直系亲属,还要查主要社会关系。不仅要抄结论,有问题还要摘录具体材料,包括正在审查或未作正式结论的问题。70届征兵时有位学生的父亲是3516厂的老工人,历史清白,家庭出身和社会关系毫无问题,却受了档案中一句话之累。原来他在业余学文化时做造句,造了一句“我们都盼望蒋介石回来”。因为当时正宣传“和平解放台湾”,国家领导人说如果蒋介石愿意回来可以让他当副委员长,所以这位刚摘了文盲帽子、对“盼望”半懂不懂的工人写了这样一句话。结果可想而知,无论我们如何解释,部队坚决不收。他父亲完全出乎意料,来找我询问原因。我内心十分同情,却不能透露,只能说些安慰的空话。

我还接受过两次比征兵要求还高的政审。一次是文革后期,上海开始办外语培训班,按王洪文的说法,要培养“红色外交战士”、“工人大使”。从应届中学毕业生中挑选,经审查合格后直接入学。那次我们中学分配到一个名额,先挑出几位表现好、家庭出身等方面尚未发现问题的学生,初审后进行比较,集中在一位父亲是党员、一般干部的男生。对他的政审遍及所有能找到的家庭成年成员和社会关系,最后报送成功。

另一次大概在1970年,来了一位穿便服的军人,是区里打电话介绍来的,没有介绍信,据自己透露是总后勤部的。他要选最漂亮的女生,目的是保密的,所以从一开始就显得相当神秘。他要我们用各种办法召集漂亮的女生,他不公开露面,几轮下来挑中两位。接着我们用最严格的办法进行政审,一位杨姓女生基本通过。但他觉得杨女的一颗牙齿稍不平整,不知怎样居然让杨女觉察到了。她立即去医院拔除,准备装上义齿。正在此时,那位军人突然消失,再也没有来校。打电话问区里,也让我们别多问。等林彪事件暴露,分析此事或许与丘会作等为其子林立果选美有关,或许是其他要人有特殊需要。如毛远新就是在我所在的闸北区找了一位“劳动人民”家庭的女子为妻,并以假名登记结婚。

学生本人的表现一般由班主任写评语,文革中一度改为由“红卫兵排”(相当班委)或“革命小将”自己鉴定。实际上教师害怕得罪学生或影响学生分配工作,都不敢再写。学生自己写的接收单位也不会当真。我负责管理全校差生,有不少学生自己写的检查、“认罪书”,还有公安局、派出所、“文攻武卫”(一度存在,相当治安队、联防队)等转来的材料。但这些都不是正式的处理决定,所以都不随档案转出。个别学生被公检法(那时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合而为一)判刑或送劳动教养的已经开除,我们不必再管。一般性拘留审查的不算正式处理,材料留在公检法。

相比之下,学生本人的材料反而不如家庭出身重要。我的记忆中,除了毕业后出了什么事,所在单位来校了解,我们从未在毕业生档案中主动附什么材料。72届一位女生,其父与其乱伦。其他学生向我举报后很快查实,其父判刑15年。但该女生作为受害者被保护,档案中不留痕迹,连其父判刑的事都未提及。另一件事发生在某年盛夏,一天下午突然接到无锡传染病院打来的电话,称我校一位学生正在该院,有重要政治嫌疑。我与一位工宣队材料组长连夜乘火车赶去。原来该生在其姐工作的医院过暑假,那天在公厕蹲坑旁发现“打倒毛”三个字,经当地公安局侦查,他是主要嫌疑对象。我与他谈了一个上午,软硬兼施,他都没有承认。我越来越相信非他所为,坚决要求对方提供证据,看到了公安局的鉴定书原件。原来写着“因送检字数太少,难以比较,该人书写的可能性较大”。我以鉴定不符合规范为由,拒绝接受该材料,将学生带回。此事在我校从未公开,连班主任都未告诉。不久该学生毕业,再未听说有任何“反动”行为。

不过,在这十年间,经我们之手产生的“政审材料”,更多的是使一些学生从毕业之日起就戴上了无形的枷锁,受到种种限制和不公正的待遇,被打入另册。而本人及家人可能根本不知道真正的原因,因为其中大部分纯粹出于冤假错案,或极左、教条、不负责任的做法。要不是拨乱反正、改革开放,或许我会一辈子做这样一件名为“坚持政治方向,贯彻阶级路线”实质伤天害理的事。

如今,我作为研究所所长、图书馆馆长,先后接收过很多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新员工。他们都有档案材料,但我从来没有去查过他们的家庭出身或社会关系,我重视的是面试,看重他们的实际能力和表现。每当他们被愉快地录取、取用,或拿到毕业证明、获得学位时,我不由得感叹:“年轻人,可知道你们有多幸运!只要凭自己的努力,你们就能获得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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