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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陈同海犯罪看大型国有企业贪官有多贪

(2011-10-24 00:51:43) 下一个
陈同海犯罪看大型国有企业贪官有多贪
 
  正
(2008年1月26日)
 
 
  内容提要:本文先介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董事长陈同海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然后说明,陈同海收受钱款数额超过1.7亿元和每月挥霍公款120万元,由此可知,大型国有企业的贪官的胃口有多大,贪心有多黑。此外,文章还说明,陈同海与青岛市委前书记杜世成,以及他们的共用情妇李薇结成了腐败同盟。
  关键词:陈同海 杜世成 李薇 腐败 情妇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青岛市
 
  近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党组书记陈同海(正部级)因严重犯罪被“双开”(开除党籍、公职)的消息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是中国第一大国有企业,该公司在美国《财富》2006年度全球500强企业中排名第23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简称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英文缩写Sinopec Group)是1998年7月国家在原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基础上重组成立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是国家独资设立的国有公司、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原总经理陈同海被“双开”
  据人民网1月25日报道,2007年6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党组书记陈同海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检查。经查,陈同海在担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和兼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钱款数额巨大;利用职权为情妇谋取巨额不正当利益;生活腐化。
  陈同海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已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经中共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陈同海开除党籍处分;经监察部研究并报国务院批准,决定给予陈同海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作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陈同海是正部级干部,是个“红顶商人”。陈同海是2008年被“双开”(开除党籍、公职)的第一个正部级高级官员。
  陈同海1948年9月出生,是山东省滨州市惠民人。他是前天津市委书记陈伟达之子,东北石油学院毕业。陈同海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任中石化镇海石油化工总厂书记;后来历任浙江省计经委常务副主任、浙江省宁波市长、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1998年4月任中国石化集团副总经理,2000年2月起任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3年4月任中国石化集团总经理兼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同海收受钱款数额超过1.7亿元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在2007年6月22日发布公告称:陈同海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长和董事职务。在2007年中共十七大期间,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10月17日确认,陈同海目前处于被“双规”(在规定的地点和规定的时间交代问题)调查的阶段。
  2007年5月中旬,陈同海从加拿大考察返京,中纪委、中组部曾找他谈话,对他提出四点要求:(一)争取时间,把在内地、境外经济违规、违法问题讲清;(二)争取立功,宽大处理,(三)不要搞串联、不要搞攻守同盟;(四)不要离开北京,不要到境外。
  六月初,陈同海向中纪委、中组部递交一份《自我交待》,承认有四大过失:(一)公司账目不清,有做多本账和逃税活动;(二)集体侵吞、挪用税收款;(三)挪用公款,以现钞、证券等作礼品,赠送有关领导和部门主管;(四)接受名贵礼品占为私有。
  六月中旬,中纪委副书记***找陈同海谈话,指出:初步交待是好的,态度是正确的。他要求陈同海要从经济、金融方面交待,并且仍让陈同海边工作边交待。实际上,陈同海是边交待边转移财产,积极准备外逃。自五月中旬到6月20日,陈同海在北京、天津、深圳的12个账户,有51次大额款项被提取或转移到其他账户及套购外币,总额达1.73亿元。随后,中纪委对陈同海采取“双规”措施。
陈同海收受钱款数额超过1.7亿元!由此可知,大型国有企业的贪官的胃口有多大,贪心有多黑。
 
陈同海每月挥霍公款120万元
  据媒体报道:陈同海为人霸道,是中石化公司内部人见人怕的“霸王”。他自恃是正部级高干,每月公款吃喝玩乐达120万元。监察部领导曾找他谈话,要他注意影响,不能挥霍,陈同海竟然回应说:“每月交际一、二百万算什么,公司一年上交税款二百多亿。不会花钱,就不会赚钱。
  作为特大型国营企业的老总,陈同海的年薪肯定是好几百万元,甚至是千万元级。像他这样的正部级“红顶商人”,不要说在全国范围内任意游山玩水、吃喝玩乐不用自己掏腰包,就是在世界任何地方游历,也可以在“考察”的名义下合法地进行,自己不必花任何钱,甚至连钱包也不需要带。
  作为中国的高级干部,一个靠国家权力垄断而发财的国有企业老总,陈同海对自己日均挥霍四万元公款不但不感到羞耻,还感到十分正常。他把靠垄断带来的巨额税金、巨额利润视为自己的经营业绩。国有大型企业的老总如此挥霍国家资金,太令中国的老百姓寒心了!
 
青岛市委前书记杜世成检举陈同海
  据说,陈同海是被其好朋友、前山东省委副书记、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检举的。
据新华网2006年12月24日报道,最近,中共中央纪委根据举报和巡视工作中发现的线索,对山东省委副书记、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违犯党纪问题进行了核查。经查,杜世成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犯党的纪律,经中共中央纪委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对杜世成的问题立案检查,免去其山东省委副书记、常委、委员和山东省青岛市委书记职务。
  据新华社2007年4月27日消息,杜世成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伙同情妇收受他人财物达数百万元,生活腐化,因此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财经》记者获知,陈同海的“落马”,同杜世成的检举有关系。杜世成为了争取从宽处理,检举了陈同海。
 
陈同海和杜世成与公用情妇李薇结成腐败同盟
  杜世成与陈同海有一个共用情妇,名叫李薇。据媒体报道,李薇是十多个贪官的公用情妇。
  李薇于1963年9月24日生,祖籍云南省昆明市,曾就读于深圳,后辗转入北京。她曾与陈同海保持亲密私人关系,成为陈同海的情妇,后被陈同海介绍给杜世成,又成为杜世成的情妇。杜世成把李薇引入青岛,从事房地产获取暴利。
  在杜世成与陈同海二人的支持和帮助下,李薇白手起家,在几年内非法把国家的若干亿元资金化为私有,由他们几个人分享。李薇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罗德镇、香港和深圳成立了多家公司,依靠陈同海调动中石化的数亿元国有资金,再经杜世成的权力运作,李薇以超低价取得青岛市数处黄金地皮和建设开发项目,获得了巨额的暴利。
在青岛地产界,李薇廉价拿地的能力惊人。李薇染指的大型建设项目,包括青岛大炼油项目和2008年奥运会青岛帆船赛事基地项目。
  青岛大炼油项目乃中国石化的一个“巨无霸工程”,是中国政府批准的第一座一次建设规模达到1000万吨炼油能力的炼油企业。年销售收入预期可达300多亿元。
  2008年奥运会帆船赛事基地的商业开发,整个工程占地45公顷,其中奥帆赛时用地约30公顷。由于老厂搬迁及新址建设总投资达32.8亿元。
  2007年11月21日,青岛政界再起风云:青岛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决定撤销罗永明青岛市副市长的职务。这是继杜世成案发后,青岛市又一被正式免职的高官。罗永明原分管青岛市的城建与规划,因其涉及杜世成案从2007年初开始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罗永明的免职,显然正是有关部门深查陈同海、杜世成和李薇腐败案的延续。
  2007年底,李薇因涉嫌犯罪被捕。
  陈同海和杜世成的腐败案件尚未结案。随着对陈同海、杜世成、李薇三人腐败同盟的进一步深挖,还会有哪些贪官被揪出,三人腐败链条指向何方,目前尚无法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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