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歌的诗

我睡了,梦还醒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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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劣迹

(2007-01-28 02:00:16) 下一个


我的劣迹

这两天胡编了两个东西,pp抗议了。说我两天写死了三个人,我也觉得杀人太厉害了。我打算放下屠刀。有的同学(比如128)不喜欢鸟歌写这种乡土文学,觉得这个鸟歌不是那个有点儿小资的鸟歌。其实,人有时候喜欢编点儿想象的东西。我觉得,语言是一把工具刀,用它可以雕出来不同的人物形象来,象不象就要看功力了。

其实我写小说比写诗歌时间长。我记得,在大学,我的一篇爱情小说《为了》得了一等奖,当时,我的一个哥们看了后就说,你写的有点过了。为什么把那个女孩子的胸脯写得那么细,还一起一伏的。但我问起女同学,他们说,还好啦,没有什么特别的啦。看来男女对艺术的鉴赏是由X和Y来决定的。而作者是个无性的东西。

又不知道说到哪里去了。

前几日,看见文化走廊有个叫花老乔的人写了一篇打群架的事儿,觉得写得挺好的。我小时候,也想和他们大孩子一起打群架,跟在他们后面跑,但是几下就被他们甩掉了。有一次,领头的大孩子摸了一下我的头,我着实激动了好长时间。打那以后,一遇到有人欺负我,我就会告诉他,我认识谁谁,他还摸过我的头哩,后来听说那家伙进去了,判了十五年。

我那时就学会搞不正之风了,为了讨好大孩子,我经常拿家里的饭票去食堂买馒头给他们吃,希望他们能带我出大院儿和院子外的孩子打一架。他们每次是馒头吃归吃,一打架就没影了,很没良心。好在哨兵还挺好,每次一打起来,他也很兴奋。把我带到岗楼里看。一旦这边不行了,他马上就把刺刀在大门上一横,院外的孩子便走开了。

那时候,看见有的男孩头上有绷带,受伤了,羡慕得一塌糊涂。有时自己在没有人的时候,也会在脑门上贴一块狗皮膏,每次还没到家门口,就让保姆给揭穿了,撕下来了。英雄每次总是当一半。

前天,一个有钱的哥们 (应该是亿万吧),电话里说他生了个儿子,不知道是那个太太生的。

还有一朋友,晚上来电话,经常回国收购不良资产,好像也挺有战果。

我这人听别人发财不动心,现在又有一点儿发呆了,这状态不知是该写湿(诗),还是写销售(小说)。但关键点事,现在需要酒,今个儿就来点儿洋的吧。好像还有轩尼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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