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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 就这样 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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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螃蟹

(2007-03-08 12:35:08) 下一个
内陆长大的我,一向对海鲜的热爱程度一般,其根本原因,是自己的手和嘴巴都太笨,做择刺,撬壳等高难度动作的时候,不仅太慢,而且效率不高。所以,对于虾啊,螃蟹啊这种对吃的技术要求比较高的食物,我为了自己在饭桌前奋斗半小时后能有个饱饱的感觉,只好忍痛割爱。

这样长到三十岁,倒也没觉得有太多遗憾。

然后,嫁给了你的我发现,温哥华的螃蟹,一个居然有小脸盆那么大。看着在超市的玻璃缸里,挤得密不透风的大只大只的温哥华蟹们,你的两眼开始放光。再看牌子上写着"特价,4.99/lb",呀,简直就是半买半送呀。这种好事,当然不能放过。挑两只似乎是最鲜活的,回家先泡在水池里。同时拿出大号蒸锅,点着火,烧上水。这边,戴上手套,拿大刷子,稍稍给螃蟹们洗个澡,去去身上的淤泥。唉,唉,别夹我,你夹我也没有用,今天我是吃定你了。

呀,水终于开了。一屉一个,把螃蟹放进蒸锅。开始还能听到他们希希索索挣扎的声音,不一会儿,就万籁俱寂,只剩蒸汽顶出锅盖的动静了。

你一点时间都不耽误,开始做调料。葱姜蒜,剥皮切丁,拌上生抽和香醋,再加一点芝麻油。

哈,这边螃蟹也蒸好了。先拎一只出来,另一只还让它在锅里保着温。甩开膀子,开始大快朵颐。

先卸一个大爪下来。吼吼,好烫。吹一吹。咔嚓嚓,蟹壳应声而裂,白生生,带点粉色的蟹肉就露出来了。你把它蘸些调料,放在我的碟子里,你去接着奋战另一只大爪。嘴里还不闲着,一边咔咔嚓嚓地忙着,一边催我:“另外一块蟹肉就要剥好了,你趁热快吃,别等它凉了。”

啊,还有比这种螃蟹更好吃的东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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