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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劳工法院:不懂德语可以被解雇 zt

(2010-01-29 14:21:02) 下一个
劳工法院:不懂德语可以被解雇
2010-01-29

雇主有权要求其雇员具有相应的德语水准。

联邦劳工法院日前针对一起人事纠纷做出终审裁决,雇员缺乏理解书面德语的能力,也可作为被解雇的理由,这也同样适用于从事体力劳动的雇员。


一名在西班牙出生、上学的雇员,从1978年起便在一家北威州的汽配公司生产线上工作,从2003年起,这名当时已经55岁的西班牙人,由企业出钱并用工作时间上德语课,但他的德语并无改进。此后,这名雇员便拒绝再上德语课。2005年,公司再要求他进修德语,2006年公司并明确表示,如果他的德语水平没有提高,可能被解雇。


2007年,这家公司聘请中立机构对这名雇员的德语水准进行评定,认为其德语水平不足以理解公司内部的书面工作说明,为此,在2007年年底,公司以此为由将其解雇。


这起人事纠纷在北威州的两级法院得到了不同的裁决结果。而联邦劳工法院终审认为,企业解雇这名职工的理由是合法的。这项决定并没有因职工的出身地而对其有所歧视。雇主有权要求其雇员具有相应的德语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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