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ZT唢呐和芦笛的对话(1)

(2007-07-02 16:55:06) 下一个

【按语】最近,一位网名“金唢呐”的,就《芦笛文选》的出版,以“读后感”为题,发表了系列文章,谈到了对国内情况的观察和分析,很有点意思,特转贴如下:


楔子

海川上关于《芦笛文选》出版的事,可是闹哄了一阵子。先是成立基金会捐款,后是呼延宇先生不幸离世,再就是范某自告奋勇出山,老芦给网友签字张冠李戴,林林总总,一时间也成了海川一条“亮丽”的话题。本人听到《芦笛文选》编辑出版的消息后,自知身在大陆,既无胆量、也无可能购得此书阅读收藏,“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只好根据《芦笛文选》所列目录,按图索骥,动用古狗、百度搜索一番,最后也算是将目录所列的文章凑齐了,还有些芦选没收录的,自己攒了一部芦选。捧着由本人“自行设计、自行排版,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芦选,雪夜闭门读禁书,读的多了,居然也上了瘾。古人以汉书下酒,我以芦选佐饮,常常是“愈读饮愈豪,酒尽杯空存”,文章也跟着下去好几页。到后来竟然也跟当年伟大领袖一样,有了“浮想联翩,夜不能寐,欣然命笔”的冲动。不过我乃属于芦笛先生所分类的网上写手中的第2类:无愿望(和/或)、能力(和/或)、时间(和/或)、胆量写文章的人。这最后一条是我加的,毕竟海川属于敌台敌网之列,按目前大陆国安掌握的尺度,偷听敌台、偷看敌网并不治罪,但发议论、写东西就要另当别论了。而且大陆的政策还是和当年一样,大反革命可以宽大,小反革命要坚决镇压。沈醉什么的还可以弄个政协委员混混,小宪兵几乎就没有什么生还的可能。我可比不得余杰之辈,作为毫无名气的小人物,一定要做到谦虚、谨慎,戒说、戒写。好在还有“酒壮怂人胆”一说,今天就借着酒劲,把自己的一些“很不成熟的想法(大陆常见官场用语)”说出来。多年来,不花钱看了这么多芦笛先生的文章,借此机会评论几句,也算是吃白食的一点回报吧。先声明一下,本人今天是以芦学研究会会长、而不是芦迷协会主席的身份来参加这项活动的,这可有本质的不同。七十年代初,陈永贵大叔到俺们那疙瘩来,欢迎会上主持人在一番客气话后说了一句“欢迎大寨大队党支部书记前来传经送宝”,大叔当时还没什么反应,等轮到他讲话的时候第一句话就说,“我不是代表什么大寨大队党支部前来传经送宝的,我是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来检查工作的”,当时就把我们的地方官吓得灵魂出窍。

读芦笛文选,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读法,犹如鲁迅说红楼梦,单就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党朋看扫荡伪民运,民朋看清算党文化,文学老中青看文笔,业余社会学家看挖掘民族劣根性,民间思想家看思维贫血症的诊断与治疗,黄皮香蕉看批判国学糟粕,黑崽子们看往事回忆。像我这种不好归类的人物,就什么都看,什么都瞎看。

据李锐的回忆录记载,当年在庐山会议上,伟大领袖和老彭算旧帐的时候曾经愤怒地说过,你历史上和我是三分合作,七分不合作。很可能由此开了“三七”滥觞。什么“三分成绩、七分错误”,“三七开”等等到处都用。在日本,公司职员上班也把头发理成“三七分头”:也就是左边30%、右边70%的“上班头”,这是否受中华文化的影响还有待留日大贤考证。对于芦选,从文笔、方法、观点来看,我也是“七分同意,三分不同意”。

先拣好听的说吧。本人是中共党员,至今也没响应号召退党,所以还是遵照我党的一贯做法,先甜后苦。

(一)文笔

芦先生的文笔确实了得!本人70年代的时候写过不少读后感和影评。那套路至今也还记得:此电影(文章)辛辣地讽刺了、热情地讴歌了、深刻地揭露了、有力地鞭挞了、无情地嘲笑了、真挚地表达了、深刻地揭示了、系统地阐明了…,然后根据不同电影或文章内容填入宾语即可。评论老芦的文章风格,这些词居然都用的上。而且很难说芦文的风格是什么:论大气磅礴,可以十荡十决,横扫千钧;论细腻,可令文学女青年爱不释手;论尖酸刻薄,可把对手臊的无地自容;论煽情,芦文不知赚了多少人的眼泪;论逻辑推理,又有多少哲学专业人士败在手下;论旁征博引,又可以古今中外掉书袋,不夸张地说,芦脑的存储量几乎相当一个小规模的藏书馆。芦笛文章的话题也几乎无所不包,体裁无所不备,从政论、史论、文论、书评、杂文、散文、回忆录、随笔直到小说、诗歌,不同的文章中既有“铁板铜琶,唱大江东去;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之势;也可有“合二八女郎执红牙板,浅吟低唱杨柳岸晓风残月”的缠磨婉约之韵。

真让人怀疑:到底芦笛是一个人还是一个集团或写作班子,莫非又是“梁效”、“石一歌”、“潘晓”再现?

李敖曾经这样说过自己:“白话文在李敖手里,已经出神入化。在中国传说中,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必有不世出的人出世,因此我说,五十年来和五百年内,中国人写白话文的前三名是李敖、李敖、李敖。我深信,我这一辈子,其他的功德都不算,光凭好文章,就足以使我不朽。我“纵笔所至不检束”,把白话文写得气象万千,光芒万丈,这种中国功夫,是谁也抹杀不了的。”
真是吹牛皮不上税!

李敖的东西我看过一些,总的印象还不错,但远没他自己吹的那么邪乎。如果和老芦的十八般武艺比起来,李敖不过是“会些拳脚”。

不过,老芦的文章也有他的毛病,就是太罗嗦。在我看来,有些东西似乎不用交代那么细,而且重复的内容也稍多了些,也就是人们(含老芦自己)常说的吹轱辘笛的问题。老芦的很多文章,其实就是指出皇帝没穿衣服,不如就指明一下皇帝露着沟子就行了,没必要连肚脐、肋骨、腹股沟、肩胛骨的特征都一一点出来。在小说里,依我看最好就不要夹杂自己的议论。即使要表达自己的某种观点,比如说想“利用小说进行反党活动”,也可以通过故事情节、描写人物心理活动、或借小说中某角色之口说出来,这才是那“一大发明”的本来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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