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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很烦:拉法葉佣金案 法向我求償64億天價 (图)

(2006-08-22 16:28:26) 下一个

拉法葉艦佣金案 法向我求償64億天價 2006-04-07 00:00:00 轉寄 列印      「拉法葉」級飛彈巡防艦的制造商湯姆笙公司,認為我國傷害該公司商譽,除提起仲裁外,還要求巨額賠償。圖為我國海軍購進的拉法葉級軍艦,舷號1205的「昆明」艦。   本報資料照片【慕尼黑特派員陳玉慧、台北記者汪士淳╱連線報導】   拉法葉艦佣金案,傳出意外發展。我國海軍為向法方索回佣金,于二○○三年跨國提出商務仲裁,附帶要求賠償九千九百萬美元;不料,法方堅持全案並無佣金,反訴我海軍,還加倍求償近兩億美元(折合新台幣約六十四億元)。   巴黎方面的訊息顯示,我國迄今無法証明拉法葉艦購案中確有佣金存在,仲裁形勢對台灣不利,我國極可能由求償的一方變為賠償的一方。我海軍委託的聯合法律事務所最近正加緊作業,將在本月底限期前送出答辯書給仲裁機構「巴黎國際商會」。   這件跨國商務仲裁案,源于拉法葉艦佣金爭議。一九九一年,法國湯姆笙公司將六艘拉法葉艦賣給台灣,三年後尹清楓命案發生,拉法葉購艦案傳出有鉅額佣金經由軍火商汪傳浦之手流入法國、台灣及大陸高層官員。陳水扁二○○○年當選總統後,曾公開宣示,拉艦案「動搖國本也要辦到底!」此後,對內,檢方起訴海軍相關人員;對外,由海軍跨國提起商務仲裁,向法國國營事業泰勒斯集團(前身為湯姆笙公司)要回佣金並附帶求償。   消息人士指出,我方提起仲裁後,法方曾與我方協調,希望撤除仲裁申請,以免節外生枝;但我海軍在高層壓力下,仍執意提起仲裁。法方在我仲裁案提出後不久,即提出反訴,並以商譽受損為由,加碼要求賠償。   消息人士指出,我國海軍提起仲裁的理由是泰勒斯集團在拉法葉艦購案中,涉入佣金行為,違反雙方簽訂合約中的「排佣條款」,因此要求返還五億美元佣金,附帶九千九百萬美元的名譽傷害賠償。   但泰勒斯堅持該交易沒有佣金,並未違約,反指我海軍認定有佣金而求償的舉動已嚴重傷害該集團信譽,除向巴黎國際商會提起反訴,拒絕我索回佣金外,並以我國提出的賠償金為基礎,再加一億美元,共一億九千九百萬美元,要求我國賠償商譽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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