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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水门事件”到监听合法 zt

(2007-08-06 11:01:45) 下一个
从“水门事件”到监听合法

2007年08月06日 文汇报


2007年8月3日和4日,美国国会参众两院通过了一项名为“2007保护美国法案”的提案。该法案允许美国政府不经特别法庭许可就可对美国境内恐怖嫌疑人进行窃听;还允许情报机构对经由美国境内设备转接的境外恐怖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窃听。举例来说,根据该法案,美国国家情报局长或者是司法部长如果认为必要,甚至可以合法地对任何使用msn或者Hotmail传递的信息进行电子监听,因为这些服务是由美国供应商提供的,并且信息主要也是存储在美国。

这一法案,可以看作是“9·11”恐怖袭击事件以来,美国加强本土安全管理系列措施的组成部分之一。事实上,从制定1945年“原子能法案”和1947年“国家安全法”以来,美国国内始终有人坚持认为,强化国家对于信息流动的管制,允许政府以各种方式监听境内外信息是保障美国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受到古典自由主义影响,美国国内对于强化监听的措施始终存在强烈的质疑和反对。在整个冷战时期乃至到9·11之前,各类反对政府强化监听和控制信息措施的民权团体总体来说占据了比较有利的位置,作为结果,美国政府监听信息的行为受到了较强的约束。1974年8月8日,因为试图监听竞选对手竞选策略,尼克松总统黯然下台;“9·11”事件发生前,联邦调查局据说已经在互联网供应商那里部署并使用了名为“食肉动物”的电子邮件和互联网监视软件,为此引发轩然大波,来自民间的强烈质疑让该项目面临全面停止的巨大压力。

“9·11”恐怖袭击事件的发生让整个事态的发展出现了重大转变:容忍政府对于信息的监听,迅速被看作是保证国土安全的必要代价。“9·11”之后,上述“食肉动物系统”顷刻间从过街老鼠变成重点扶持对象,通过名字改成DSC-1000这样乍看人畜无害的系统之后,马上得到了1000万美元的拨款并随之转入地下,除了少数关注信息时代个人隐私安全的民权组织之外,媒体对此偃旗息鼓;随后就是著名的爱国者法案的出台,进一步在全美范围强化了信息流动的控制、监视和收集。而现在以这个法案的出现为标志,美国政府能够合法监控信息的范围跨越了美国的国界。冷战期间美国已经通过神秘的“梯队系统”获得了全球范围的情报搜集能力,但把原本位于阴影下的情报搜集行动转化为公开合法的行动,并且为司法部长和国家情报局长开出几乎不受限制的空白支票,则是一个重大的跨越,意味着部分决策者认为通过强化电子监听将有效保障美国的国家安全。

表面上看,从“9·11”恐怖袭击事件以及目前的情况来看,跨国的信息网络确实成为了恐怖主义分子组织跨国袭击的重要工具,通过拦截、监听这些信息,确实可以为打击恐怖主义活动提供重要的情况。但从长远发展来看,监听和拦截信息只能是一种“治标”的方式和手段,比起技术性的拦截,消除普通人成为恐怖分子的动力,以及恐怖主义赖以存在的土壤,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而这些问题,无法依靠强化对于信息的拦截、监听来解决,无法依靠几次远程精确打击来实现,也无法依靠所谓的体制变更来解决。

至今为止,美国主导下的反恐行动,或者用布什政府的术语,就是“反恐战争”,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将反恐行动全面胜利的赌注寄托在某些技术性或者程序性问题的解决,而缺乏对于自身行为与政策的全面反思。比起赋予政府对信息监听以合法性,切实放弃基于强权政治的行为逻辑,放弃基于美国例外论和天定命运的傲慢和自大,将更加有助于切实改善美国乃至世界的安全。(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博士 沈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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