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评采桑子(5) BY 唐小琳

(2006-08-04 19:06:38) 下一个
来源: 大小马甲06-06-24 19:42:15

不针对内容,只谈写作。

引号里的是采桑子的原文。

“这篇文章是我出国前在国内读到的,好像是登在《读者》里面,也可能是别的文
摘杂志。文章是一个留美学生写的。。。。”

---既然是论说文,就应该列出翔实的依据,仅仅是凭记忆,“好像”,“也可能”,
此乃写论说文之大忌:不严谨。

最好是在文章里列出出处,谁写的,谁出版的,什么时候发表的。没有这些,全凭
记忆,谁能担保准确不准确?

“写手和读者,在社会规则之下,其实是一个没有邀请函的默认形式的邀约”

---这个“没有邀请函的默认形式的邀约”是你文章安身立命之处,你很有必要指出
是什么“社会规则”。如果是你自己的看法,就不要打那么大个旗帜。

请问是哪条社会规则?既然你没有说出来,你围绕这个论点所做的论述都是空中楼
阁。

“每一个不加锁的博克,都被认为是对大众开放的,那么读者的反应当然是可以对
作品畅所欲言自己的感受的(除了漫骂)。这是一个社会的common sense。”

---当你说“这是一个社会的COMMON SENSE”的时候,需要拿出证据和出处来,要么
用统计数据来支持,要么引用权威人士或者出版物的定义。不能说你认为是COMMON
SENSE就是COMMON SENSE。

你是提出论点的人,所以你应该承担THE BURDEN OF PROVE,你有责任证明这一点,
才能算是有理有据。你没证明这一点,就在此基础上加以论述,只是用你的话支持
你的话。

“如果你说你的博克是私人园地,一些评论是不允许发表的,那么就该在每一个页
面上象信签头一样显示出哪类的评论是不被允许的。”

---“就该”?这又是谁的规则?请列出出处,如果是文学城的,直接引用原文,并
注明出处。如果是国家有关博克管理法的,也请引用原文,标明出处。不然又可能
只是你的看法。

既然这些东西你都没标明出处,只能说是你的理解。你不能把你的理解当作规则或
者法律强加于你的读者和其他写手。

总的说来,你这篇最大的问题就是出处不清楚,通篇没有指明一个出处,很多东西
都是TAKE IT FOR GRANTED。

如果你中肯地说这只是你个人的看法,倒也没什么。但你当作“社会规则”“COMMON
SENSE”来谈,这就叫做“拉大旗做虎皮”。

不要因为“社会法则”和COMMON SENSE不会起诉你,就把你的看法栽到它们头上。


顺便说一句:“胸襟”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一个人没有胸襟或者胸襟狭小不违反法
律或规定,甚至不违反道德规范,只是一个人的修养问题,所以搬“社会规则”出
来,就已经是风马牛不相及了,如果还把自己的看法当作“社会规则”,那就更没
道理了。如果要从“社会规则”的角度谈,不如改成<<论写手的法律权限>>。

所有跟贴:

对嘛,你让人把话说完了,事情也就自然结束了. -by断肠人在天涯- ♀ 给 by断肠人在天涯 发送悄悄话 by断肠人在天涯 的个人博客首页 (114 bytes) (209 reads) 2006-06-24 
同意不同意随便,谁发表完自己的观点还会非得强迫别人都同意?问题是如果不让人说话,或者只允许一种观点,那事情才会搞得复杂
•  嘿嘿,问题就出在这里. -其远- ♀ 给 其远 发送悄悄话 其远 的个人博客首页 (48 bytes) (113 reads) 2006-06-24 
有一部分人发表自己的观点就非得强迫别人同意并接受
•  原创今天很多帖子被删,能否请斑竹解释一下删贴的标准或依据 -其远- ♀ 给 其远 发送悄悄话 其远 的个人博客首页 (481 bytes) (113 reads) 2006-06-25 
1. 如果是"不要在评论中留下不友好信息或者类似侮辱性的言辞",别人我不好说,我的三个帖子全部干干净净,唐小琳的帖子全文见上,也看不出任何需要被删的理由。

2. 如果是根据作者要求删贴,我没有要求任何版主删我的贴。

3. 如果是根据非作者要求删贴,我是否也可以要求版主删所有 我看不顺眼的贴?

4. 如果是按某个特定的主题删贴,首先为什么?其次为什么不是某主题的所有贴都被删,而是有选择性地被删,同时选择性地被保留?

不知三位版主中删贴的一,二,或三位能否给个合理解释。
[ 打印 ]
[ 编辑 ]
[ 删除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