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斯一直处在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笼罩之下 少了人的社会性这一维度,马是三维:自然,人本,社会,以往是二维

来源: marketreflections 2009-07-24 18:08:09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584 bytes)
在《德法年鉴》阶段,马克思对黑格尔市民社会的认识基本上还停留在特殊性原理,即“人对人是狼”的“原子论的体系”的水平上,而没有注意到普遍性原理。但是,到了1844年夏天,马克思通过对斯密、萨伊、斯卡尔培克、李嘉图、穆勒等人的国民经济学研究,批判地吸收了他们有关分工与交换的理论,重新发现了普遍性原理的意义,特别是在《穆勒评注》和《第三手稿》的“分工”片断中,马克思开始突破了黑格尔左派的局限,对市民社会给予了一定的正面评价,或者说开始采取“合题”即否定之否定的态度,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马克思是通过斯密来重新认识到黑格尔市民社会概念的。事实上,能够认识到市民社会概念的两重性(“合题”)是青年马克思与赫斯和恩格斯的根本区别。在1844年,当别人都在把黑格尔贬得一无是处,纷纷成为费尔巴哈的拥护者时,马克思却悄悄地回到黑格尔,在“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和整个哲学的批判”中对费尔巴哈给予了高度评价的同时,也毫不犹豫地接受了黑格尔的辩证法。

  总之,《巴黎手稿》中的马克思与赫斯同时也是与《德法年鉴》时期的马克思的根本区别在于对市民社会“合题”式的辩证理解。通过这一辩证理解,马克思不仅看到市民社会转化为资产阶级社会的否定性,同时又从市民社会中看到了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赫斯虽然早于或者几乎与马克思同时讨论了实践、活动、私人所有、货币、交往、共同本质、社会等概念,但是由于他没有认真地吸收黑格尔和国民经济学的成果,几乎从头至尾一直处在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笼罩之下。其中,在《论货币的本质》的结尾,他提出要回归“爱情中联合”就是一个佐证。而马克思在《穆勒评注》中讨论上述概念时,则已经不再是简单地将费尔巴哈的异化论应用到经济领域,而是运用黑格尔的方法和国民经济学的概念,重构了一个属于自己的交往异化理论和市民社会概念。总之,马克思与赫斯是貌似而神不似,《穆勒评注》显然已经超越了《论货币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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