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发起刑事诉讼,即便失败,才能真正为华人伸冤争气。如果二位愿意为了所有华人而打刑事官司,全体华人自然都有义务支持。如果二位连民事诉讼都不肯打到底,那我也就只好呵呵了。
只要陈霞芬和/或郗小星发起刑事(歧视)诉讼并承诺绝不庭外和解,我就签。不仅签,还会捐助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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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啥? -一年以前- ♂ (0 bytes) () 10/02/2015 postreply 23:25:22
• 性格,经不起严酷环境 -立场- ♂ (0 bytes) () 10/03/2015 postreply 09:4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