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合法不等于合理。但什么是合理,是很难说清楚的。从一方面说,你外公对你母亲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他应该有所补偿。但另一方面,你外公那么多年和你母亲没有接触,也许他心中早就没有父女之情了。又或许他心中仍有对女儿的愧疚之情,然而考虑到种种现实情况,他把自己后面在美国组建的家庭放到更重要的位置上而忽视了你的母亲和你的感受。事情过去10多年,内情很难为外人参详。
不管怎么说,你外公如果对你母亲和你到美国有所帮助的话,说明他也没有完全抛弃父女之情。我们应该为别人的点滴帮助而感激,不要因为别人做得不够好而坏恨在心。如果你的舅舅因为不想和穷亲戚来往而狗眼看人低,那就不要和他交往了,做人要有些骨气。即使你舅为了自己多得到遗产而在你外公前说了很多影响遗嘱决定的话,也属于道德上可谴责的行为,不会对你夺回遗产有帮助(我不是律师,个人之见)。
很多时候真得是"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我有一个很好在国外认识的好朋友朋友,上海人。他爷爷的父亲是国民党的一个高官,有好几房的太太,在上海拥有一栋很漂亮的花园洋房还有自己的公司,。我朋友的爷爷是姨太太所生,解放前的复旦毕业生在打理家族公司 49年全家逃往台湾,却独留下我朋友的爷爷一家来看守公司和不动产,当时还以为过几年就反攻大陆,谁知道一别就是永久?解放后,先是公司合营,公司所有权没有了,但还当着个高级经理拿高工资,住花园洋房。随着一个又一个运动,经理职位没有了,工资降到工人水平,花园洋房也没有了。我见过我朋友的父亲,他说他童年还在花园洋房住过,有印象。我朋友就只在花园洋房的门口呆过,那里变成政府机关大楼进不去了。我朋友的爷爷遭此人生打击,郁郁而终。我朋友的父亲也受海外关系的牵连,考大学分配工作都受歧视。80年后,我朋友和他的海外亲戚联系上了,得知他爷爷的父亲早以在台湾去世,没有留下任何财产给留在大陆的儿子,甚至没有一句交代的话给大陆的儿子。他爷爷的兄弟姐妹们,有在台湾的,在香港的,在美国的最多,都混地不错。我朋友的这些所谓海外亲戚们,只关心在上海的财产能否收回,对于我朋友一家因为留守上海而受的苦难没有任何表示。当他们得知很难从共产党手里拿到补偿后就基本没有什么来往了。我朋友当初想过是否让亲戚担保去美国留学,结果没有人答理。最后他依靠自己的力量出国,现在美国也成家立业了,过着小康生活。我觉得他的心态很好,他说"我就当这些亲戚从来没有存在过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