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的困惑。没有比有更好。

来源: x萧萧 2009-05-20 16:08:04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7553 bytes)
一对再婚老人,婚前财产公证,婚后AA制,并有亲笔签名并按了手印的遗嘱。一方去世后,留下仅12万人民币遗产。这样一个简单明了的遗产分配。却被上海瑞金医院眼科医生程瑜和她的丈夫王晓松,在父亲尸骨未寒之际,将她们孤独伤心的老继母告到法庭,立了案,审了三个月还没有结案。。。长宁区法院徐艳婷法官还突然宣布,无限期地冻结了八十多岁的再婚老人130万私人遗产,此案一拖再拖,至今没有结束,看来在徐法官手中,此案永远也不会结束。。。
 原告程瑜,扬言说不用找律师,就凭她的关系,就可以摆平法官,搞定一切(即整死老人,抢到财产)请个法律界人士公开讨论此案,尽快结案,救救老人。
我们的母亲今年已经八十多岁,现住中国上海,长期由我们的哥哥照顾生活。我哥哥是个成功的玩具企业家,为国家创下巨额外汇。不幸的是他两年前,他劳累过度突然病故,留下了巨额财产和一双幼儿。母亲丧子之痛已经心碎,儿媳妇戴煦煦霸占了丈夫上亿财产,并剥夺了母亲看望孙子孙女的权力,三年没有让母亲见亲孙女孙子了,母亲为此伤透了心。戴煦煦连丈夫的墓地至今未买,就已经另寻新欢同居。法庭判给母亲心痛的的遗产,戴煦煦至今仍然拒绝支付。法律是没有保障的。
我们的母亲,已经八十多岁,现住上海。今年一月,老伴王以伟去世,母亲被再婚老伴的儿子媳妇,告到法庭争夺遗产。三个月过去了,至今没有结案。。我们急切地请求有关法律人士的帮助,对瑞金医院眼科医生(共产党员)程瑜和丈夫王晓松,在长宁区法院制造的所谓的遗产诉讼案,公开审理,立刻结束这场掠夺非分之财,虐待孤寡老人的恶性诉讼案。以保护我们在中国的唯一亲人83岁的母亲应有的权益和安全。在中国这个追求和谐的社会里,发生这样的事,让人心痛和不可思议。
程瑜的公公,8年前与我母亲相爱结婚,共度晚年。我们全家为之祝福。可是程瑜却将老公公赶出家门,并抢占了国家分给老公公的房子。
我哥哥为老人结婚买了房子,王叔叔在那里住了八年,直到去世。王叔叔很慈祥又很有修养,两位老人还来美国旅游探亲。我哥哥给他们很多钱,让他们到处旅游,老人晚年过得很幸福,直至送终。
而程瑜夫妇仅在年初一请他们的父亲吃一顿饭,还不准带上老伴。去年王叔叔实在过意不去,要坚持带上母亲一起去吃饭,程瑜他们竟然连这一年一餐的孝敬饭也取消了。
母亲唯一的儿子,我们的哥哥,于前年不幸突然去世,留下两个未成年的幼儿(8岁和11岁)。母亲心痛地几乎崩溃,是继父给了母亲很多的安慰和帮助,我们深深感激。两位老人相依为命共度难关。
母亲还未从丧子之痛中缓过来,继父又被宣布胰腺癌。母亲不懂医学,就到处寻访治疗癌症的方法,母亲说“无论花多少钱,也要试试,一定要治疗!”听说有种治疗手术需要一万元,母亲和王晓松都同意去做,希望王叔叔多活几天,钱由母亲出。而在医院工作的儿媳妇程瑜坚决不同意,她扣住病历和就诊卡,不让母亲拿出去会诊治疗,还做了假病历,篡改隐瞒病情,故意延误治疗时间,连哄带骗地把王叔叔从医院赶回家。。程瑜的丈夫王晓松,看着老婆虐待父亲,也不敢言,母亲为此非常生气伤心。
程瑜还经常到病房里去侮辱母亲,程瑜的女儿王欣怡拿一只玩具狗到病房里学狗叫"汪汪汪!!”(母亲姓汪)。
由于没有任何治疗,王叔叔很快病危了。最后的日子里,他当着王晓松和母亲面立了遗嘱:骨灰一部分与前妻合葬,一部分与母亲合葬,他的存款5万给孙女,其余的全部给母亲,并当场将存折交给了母亲。所有的积蓄就是12万人民币。
王叔叔不幸在今年一月去世。可怜的老母亲更加孤独,每天呆呆地守着老伴照片,流泪,伤心的程度超过了失去儿子。
王叔叔去世后,程瑜他们立刻开始抢财产,并变本加厉得折磨老人。
她和王晓松先到银行说谎,以王叔叔的名誉报失存折。冻结了老人仅有的存款。
他们又到法院告母亲,要求分遗产。程瑜还到处扬言,说她有很多关系,凭她的关系,不用律师也可以摆平法官,搞定一切。就算有王叔叔遗嘱也没有用。她一定能拿到她所要的一切。
他们不顾亲生父亲的尊严,将王叔叔的骨灰抢走,说要全部和前妻(很多年前去世)葬在一起,不准母亲和葬。两位老人是经过中国人民政府批准的合法夫妻,而且老人有清楚地遗嘱。
王叔叔生前写下声明:我哥哥的遗产他一分也不要。程瑜和王晓松手里都有这份文字,(见附件)他们竟然再到法庭提出要分我哥哥的遗产,并能如愿得到法院受理立案。立案后,他们就开始拖延时间,不断地编造假举证:编出银行的帐户,还说王叔前妻有很多存款,他们制造了诉讼案,并努力拖延,企图总精神体力上将母亲置于死地。在那么伤心的日子里,上海那么寒冷的冬季,一次一次地把坐在轮椅上的老母亲逼到法庭,然后再改期,就算是健康人都受不了的。
他们是想将老人害死,然后通过他们的超越法律的“关系”非法侵吞母亲的财产。长宁区法院的徐艳婷法官突然宣布,无期限地冻结母亲刚分到的儿子用生命换来的遗产,(在法律上这属于一方私人财产)价值130万的房子。法官有权冻结的,仅是有争议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没有权力冻结单方私人财产。而且程瑜他们已经在王叔叔去逝后的第二天,就到银行谎报存折遗失,(存折是王叔叔亲自当着王晓松的面交给了母亲)银行已经冻结了存款。母亲问为什么?徐艳婷法官说,“他们有权提出冻结,你也可以再写反诉书,要求解冻。”所谓有争议的财产仅12万,而且王叔叔有明确的遗嘱有亲笔签字并按了手印,本来很简单的遗产分配,为什么徐法官无法处理?徐法官还说,程瑜夫妇付了12万的诉讼保全费,如果母亲要求解冻,也要付12万解冻费。程瑜连律师费都舍不得出,却愿意出12万诉讼保全费,去保全那12万遗产?或者是她认为有把握夺得母亲的130万私人财产或者更多?按照徐法官的逻辑,只要原告付钱,可以保全任何人的任何财产吗?那么我们也很想保全徐法官的财产,查一下程瑜他们的12万诉讼保全费究竟付了没有。什么时间付的。
母亲亲自用颤抖的手写反诉状,要求解冻自己的财产,提了三次,徐法官都不予理睬,并说要母亲再付12万解冻费。法官无理冻结母亲私人财产,解冻还要自己再付12万解冻费?徐法官的法律条文中,中国私人财产随时可以冻结,自己要花钱才能支配自己的财产,完全没有法律的保障。
徐法官应该很清楚,程瑜在此官司究竟能合法分到多少钱。是什么理由冻结母亲的130万的私人财产呢?再说如果母亲没有那130万的私人遗产,难道要冻结母亲的离休工资吗?
母亲已经八十多岁,中国老年法是要尽快地结案,让老人尽早地得到他们应有的平安。徐法官按照原告程瑜的要求,无限期地冻母亲的130万财产,给母亲带来很大的精神威胁和伤害。为此,母亲已经忧虑成疾,患了严重的白内障,眼睛几乎失明了,为什么她们的心那么狠啊!母亲近日内住院手术。如果母亲被迫害致死,不知道徐法官将怎样处置那被冻结的财产?
对于他们的假举证,按照法庭规定,限制他们三天拿出证据,可是两个星期过去了,还没拿出证据,母亲请求徐法官早点开庭宣判,徐法官却说:“他们拿不出来,我们可以去调查嘛。”
三天拿不出证据,按理说,应该是否定这样的举证,而且法官是否有义务调查呢?法官对他们有求必应,如此的宽容,一拖再拖,对老人是不利的,也是不公正的。这样一个简单明确的遗产案,三个月都过去了,还没有结果。如果他们又搞一个假举证,法官再“调查”,哪年哪月才会结案?母亲很失望,这样诉来诉去劳命伤财,受害的只有我们的母亲! 我们感觉在徐艳庭法官的手里,这个“遗产诉讼案”是永远也不会结束的!他们会永远拖下去,拖死老人,法官就满足了原告程瑜的要求。
真不知道在法庭上,法官看着四个壮年男女贪婪地,面对他们坐在轮椅上的,丧子又丧夫的孤寡继母,抢遗产。是什么样的心情和感受。难道“ 关系”就可以让人泯灭良知和人性吗?
母亲和程瑜虽然是婆媳关系,在实际生活中,没有很多的生活接触,不知道程瑜心中对婆婆有什么深仇大恨,要如此残忍地虐待婆婆,就算是一个不认识的老人,也不能这样恶毒地对待,简直丧心病狂,不可思议。这样一个恶媳妇,在法院里却可以呼风唤雨,有求必应,让人不可思议。
希望司法检察院,长宁区人民法院,中国人民最高法院和有关部门,调查此案:
1,徐法官冻结母亲的私人财产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冻结期限?
2,老人的亲笔签字的遗嘱,是否有法律保障?为什么在长宁区法院不能有效?
3,此案何时才能结案?原告的举证没有按时交出,法官有没有义务继续调查?
4,原告程瑜,王晓松,是否支付了12万诉讼保全费。什么时候付的,证据?
最后我们请求有关国家机构,尽早尽快地制止他们虐待老人的恶劣行为,也希望有关法院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早日结束这种恶意的诉讼案,以保障一个国家老革命战士晚年生活平安。让可怜的母亲再过几年安心的日子。她太可怜了!!!
我们和中国大多数的老百姓一样,不认识法官,也没有关系网,法律就不保护我们吗?我们不相信,中国的法律只是保护法官的亲戚朋友的。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里,都会有贪污受贿营私舞弊的事,但是坏人终究是要由法官去审判的,如果法官也营私舞弊,这个国家就没有正义和希望了。贪官毁的是一个企业,法官将毁掉正义,毁掉国家机器,毁掉国家的名誉, 毁掉人民的希望。一个法官比100个犯罪分子对国家的伤害更大!

所有跟帖: 

中国的法官还不如以前的里弄干部。 -xpangela- 给 xpangela 发送悄悄话 xpangela 的博客首页 (46 bytes) () 05/20/2009 postreply 16:11:14

这就是 "在那万恶的旧社会...." -中小学生- 给 中小学生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5/20/2009 postreply 23:44:31

总理看不到,妈妈要被法官害死了,怎么办? -x萧萧- 给 x萧萧 发送悄悄话 x萧萧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22/2009 postreply 12:09:29

回复:中国法律的困惑。没有比有更好。 -kktt7809- 给 kktt7809 发送悄悄话 (45 bytes) () 05/23/2009 postreply 20:31:44

sha -xpangela- 给 xpangela 发送悄悄话 xpangela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24/2009 postreply 00:17:41

上海衙门八字开,有理没线莫进来。 -xpangela- 给 xpangela 发送悄悄话 xpangela 的博客首页 (200 bytes) () 05/24/2009 postreply 00:27:50

老人的亲笔签字的遗嘱,有效.一定找好律师。 -helga- 给 helga 发送悄悄话 (33 bytes) () 05/29/2009 postreply 08: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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