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上网找产品了,结果发现很多中国工厂在alibaba或者made-in-china卖的服装是贴美国或欧洲牌子的,比如GAP, carter's等等,这些工厂应该是替GAP或carter's加工时剩余的外贸尾单。我就疑惑:这些外贸尾单产品如果未经得品牌所有者(即GAP 或者carter's)公司的允许,就在中国进行销售,应该属于侵权行为吧?
好吧,这个国内的事,我管不了。那么,如果这些外贸尾单出口到美国,在美国市场上进行销售,是不是毫无疑问地要吃官司了?GAP或者Carter's公司肯定要起诉,属于侵权行为。
不知道我的理解正确吗?请高手指教。
进一步地,如果我想从中国进口婴儿服装在美国销售,只能是中国本地品牌,或者是这个希望进口的美国公司的自有品牌,这样理解正确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