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合同中(与原owner)规定租户要提前60天通知并赔偿实际的损失, 如广告费等其它费用(没有一个确切的数).但今天跟管理员讲时,除60天提前告知外,她还要罚款一个月的房租.
我一再强调搬家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装修的噪音影响家中小孩,签合同时也不知道要换屋主,更不知要装修.但,她讲屋主有权装修,只要不在晚上10点以后就行.
我想问问有此经验或懂的朋友,如此情况, 美国(或GA 州) 有没有规定房客: 因owner装修的原因影响生活, 可以终止合同?
谢谢!
• 比我的情况好点,那家伙还不肯把OWNER电话给我们 -时光如水- ♀ (286 bytes) () 10/16/2007 postreply 19:03:26
• 回复:比我的情况好点,那家伙还不肯把OWNER电话给我们 -spring_come- ♀ (18 bytes) () 10/16/2007 postreply 21:4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