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大部分网友在上贴的时候没有这种误导性或不适当的暗示性语言,所以我假定“法居士”的这种误导性和暗示性语言属于不正常的状况。这种暗示或误导或者出于有意,或者出于无意。但无论出于哪一种情况,都是不负责任的表现。这是“法居士”的贴子和其他网友的贴子不同的地方。
这不是言论自由的问题,前面已经解释过为什么不是。即使有人一定要往言论自由上面扯, 请到网上随便查一个美国最高法院有关言论自由(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判决书,里面都会有一句话“第一修正案保护言论自由,但是言论自由不是绝对的”。下面有贴子讲所谓“第二修正案”保护言论自由,不知从何说起。也可能讲的不是美国宪法。而是某君头脑中开国会制定的乌有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