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笔赔偿,我根本负担不了。对方也不愿意庭外和解。
现在我正在办理美国绿卡的过程中,但加拿大绿卡已经有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
如果我继续等美国绿卡,那判决下来,工作我是肯定不能找了,否则就被GARNISH,
但妻子还在美国这里有份工作,而且她希望在绿卡得到后能申请入籍。
我面临的选择不多:一个就是不工作,一直陪妻子到她可以离开美国的时候。
但她希望入籍,否则绿卡就没什么意义,可是如果我们将来真入籍了,那美国的
判决岂不是就跟着我一辈子了?但如果我是一个外国人的话,去了其他国家,
判决就能在将来失效,因为对方看我根本就不在美国发展,也许觉得追溯
毫无必要?
所以,我不知道现在是不是还该继续等绿卡,还是等了绿卡后回国,还是根本
连绿卡都不等了,直接走?如果直接走,又有点担心妻子不同意,毕竟她在申请
工作签证,找工作方面花了很多时间精力。
心里很乱。写了这些,不知道大家能不能明白,希望大家给我指点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