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前端时间和追债公司达成协议,每月支付100元。再支付了2个月后,今天收到追债公司的传单:于1个礼拜后,要上法庭,举行听证。
我和追债公司商量:请求撤诉。结果他们予以拒绝。我觉得可能是第2个月我寄制票的时候,晚了2天,他们认为我破坏了协议。 所以坚持上法庭起诉。
我现在请问:我一定要去这个听证会吗?如果去:我要作协什么准备?
怎样让追债公司撤销起诉呢??
另外,我欠信用卡大约11000元,后来利息大约7000元,一共大约18000元,请问,如果我和债务公司俄达成一次部分还钱的协议,大约多少,债务公司可以接受?
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