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几个人合租一个房子, 我做饭比较多, 但我每次做完都打扫干净从没有把东西放入下水管里里. 最近下水管堵塞, 房东说找人来通要200元, 因为我用厨房比较多, 让我至少出一半. 我的疑问是, 签约的时候并没有说谁做饭多谁就应该付的多(房租包UTILITY). 而且这是一个老房子, 我只搬进来几个月, 以前房东的家人在这住了十几年, 谁知道是我们这几个房客的原因还是他们的问题呢? 这水管堵塞不是一朝一夕的问题.
但房东说和约上有一条"Tenant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damages caused by his negligence and that of his family or invitees and guests."
请问他能够用一条让我付PLUMBING FEE 吗? 我虽然做饭比其他几个房客多, 但我并没有任何不恰当的行为导致堵塞. 但房东威胁我如果我不交他就要加我房租费(我是MONTH BY MON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