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婚前国内有房有工作有存款,婚后来美无工作、无再增加收入,但国内存款没有用完,存款男方都知道,因为女方部分带来美国用于婚后日常生活的开销,基本是日常生活女方出一半。本想其余存款和男方一起供房,但男方说暂不需要。目前房子婚后购买,名字男方一人,男方月供、头款。按上面热心回答者说,财产一人一半,这财产是否包括婚前?两人无婚前协议。但女方离婚并不想要男方婚前的,自然也不希望男方要自己婚前的房子和存款,这可以吗?这样会影响女方要婚后那部分吗?婚后财产主要是房子,女方该要多少?(不包括男方婚前存款去买房那部分价值)赡养费到底什么标准?在加州。结婚五年。
太对不起了。这么多问题。
希望谅解。实在是因为行动极其不便,只好老是这里问。因为男方只愿意回国去民政局离婚,更不愿意出任何离婚补偿费用,财产分割他是绝对不肯的。女方一是不确定他何时肯回国,二是国内民政局不会管经济纠纷;三是女方实在无法独自去律师事务所,男方只说回国离婚。所以只好在这里问个不停。请老猫和各位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