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能不能去court告他呢 (我们有做工的agreement)? 我不是很想这样做 (因为他的身份)
基本上這是一個商業糾紛,所以應該照您們所簽署的合約去處理,(如果您們有書面的合約),否則您們只能上法庭處理,關鍵是如果您不再乎原來已經付出的金額,只是要解決目前的兩千元的問題,基本上您所在州的小額法庭就可以解決。
您最重要的是需要有照片來證明地板的問題是失工不當所致,同時您需要另外一名包商的書面估價來證明您的損失,基本上您是要求對方補償因為對方失工錯誤所造成的損失,基本上您的案件是您要另外花費三千五百元來將問題解決,所以您必須要求對方補償這一部份損失(但是老實說,老貓很懷疑除了您未付的工款之外您是否可以獲得更多的補償)。至於對方的移民身份不是您應該考慮的範圍
(老實說這是您自己貪小便宜的後果,如果您僱用有合法執照的承包商,如果有同樣的問題,您有較好的求償管道來索賠)
2)他如果再打电话,我想去police告他骚扰罪。应该如何做?
這個有待於您與當地的警方討論,在美國電話騷擾是一種犯罪的行為,但是一旦有債務糾紛時,在法令允許的範圍之內,對方是可以使用電話要求您付清所欠的工程款項,所以在您或許是搔擾,但是在法律的認定上可能不見得是。
這一點您應該有所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