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邻居听到吵闹声报了警,警察来了后没有详细问,因为我怕影响一家人的绿卡申请,警察问什么我就说了什么,警察没有问具体的身体接触我就没有描述这些。警察也没有问孩子问题。等我老婆回来后,她要给警察说话被警察拒绝了,说是她本人不在现场。第二天Social Service的人来我家调查,我老婆和孩子一起说我虐待孩子,我老婆还正式起诉了我。第三天Social Service的人又找我谈话,我就把详细情况说了。Social Service的人给了我老婆的起诉报告,上面说的与当时的情况不符合,完全说是我在打孩子,没有说我是被孩子掐着了脖子反抗;同时我找了个律师,律师把我脖子上的伤痕拍了照,说是他自信能赢这个案子。
在老婆起诉我的第二天,银行通知我我帐户上的钱全部被取走了。这个帐户是我的工资存入帐户,所有的家庭开销都从这里出,上面挂着老婆的名字。老婆打工的钱她自己开了个帐户存着。经查询帐户上的钱全部被老婆取走了。老婆告我之后家里来了警察,把我从家里驱逐了出去,在开庭审理之前不准与家里有任何接触。
这几天我找了朋友劝说老婆撤诉,不要带孩子上法庭,她坚决不肯;朋友劝说给我这几天的生活费,她也坚决不肯。并告诉我朋友她要马上申请孩子受虐待的绿卡。说是在美国即使离婚也必须养了他们。
我真没想到老婆要治我于死地,请教各位同胞:
1.我家的绿卡(140和485同时递交的)正在申请中,即使法庭判决虐待孩子罪名不成立,对绿卡也会有影响吧?怎样消除这种影响?
2.老婆已经长期拒绝性生活了,我找了婚姻咨询服务,她一概都拒绝谈,拒绝一切家庭活动,并经威胁我要告我之类的话。 我难道只能这么受着,即使离婚也要这样一辈子养着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