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刚过半年,因为个人原因决定搬家。请问如何提前解除租约?
有两个方法
1 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并放弃押金
如果房东不接受的话我是否会被强制支付剩余半年租金?
2 寻找sublease接替我,但是当前房东是一中年台湾BT女,有可能会故意刁难我为难下家接替我入住
请问房东是否有权力不让我sublease,逼迫我支付余下半年租金?
请了解相关规则的兄弟姐妹提些个建议, 谢谢大家
• 谢谢回复 -老吾老- ♂ (0 bytes) () 01/24/2006 postreply 20:40:03
• 查了相关资料,你的说法有误导 -老吾老- ♂ (167 bytes) () 01/25/2006 postreply 20: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