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EMAIL跟第二个学校联系,他讲“第一个学校跟他们谈过了,因为secret reason, 不能告诉我具体原因”。而第一个学校EMAIL告诉我,“第二个学校因为我有criminal record, 所以不希望我出现在他们那里”。我感觉他们在互相推卸责任,又像是在合谋把我开出去。而事实是,我到现在都没有结案,更不用提有“criminal record”。
我的I-20的确是被退给第一个学校,这个在第二个学校的EMAIL里也提到了。
我问过其他律师,得到的是和您基本一致的答案,所以我基本肯定两个学校有些很奇怪的不符合规定的行为,但上升到法律高度讨还公道,我还不是很了解。。。。。恳请老猫帮助!!!
我问过NYS 的一个律师,跟您的说法是一致的,但我没跟他提想打官司的想法,因为实在是一头雾水,而且我现在还有一个案子在身,实在郁闷的不得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