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我应付$350 break lease fee,并要继续付房租直至有人租我的公寓。我已付$350和一月房租(约$1400)。但从三个星期之前他们就开始重新整修我住过的这套房,至今仍未完工。因为知道我住的这个apartment complex有很多空房,物业管理不会把我的公寓作为first priority,所以我自己多处张贴广告,并亲自带人看房。可是昨天带人看房时发现门锁已换。
虽然我不能说他们违背了合同,但他们利用我仍须付房租的事实,乘机拖延时间,令我十分不满。在过去的几周,我常去这公寓,总是发现他们的工程搁置数天没有进展。现在他们又换锁,令我实在忍无可忍。但我有两个月的押金,不知道有没有办法要回来,对我来说毕竟是不少钱。
多谢各位朋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