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男女, 如果对诸如签名(你老公没有道理把你们两个人的房子由他一人署名, 在美国有时候为了以后贷款或再买房子的方便, 在买第一次房子时会只用夫妻俩其中一人的名义银行贷款, 但这跟房子所有权单上的两个人签名完全没有关系)的事情就如此计较, 那么你们俩是否有真爱就应该打上问号了! 不是吗!?
回复:大家说该怎么办?一件发生在温哥华的真实的事
本文内容已被 [ 重利胜重另一半 ] 在 2005-08-24 22:03:06 编辑过。如有问题,请报告版主或论坛管理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