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 先谈谈监护权的部份,法官基本上会跟据孩子的需要来决定监护权,因为你有全职工作,不太可能对孩子能够提供完全的照顾,尤其是学龄前的儿童,白天只有either送托儿所or雇用褓姆
同时您的太太是全职的母亲,所以能够提供全天候的照顾,你说如果你是法官,你会裁定谁可以提供最佳的照顾 !
同时如果老猫猜的不错,跟据您所问的第二个问题,你打的算盘是争取到孩子的监护权,你可以少付些生活费给她,不过老实说孩子如果归你,你的花费可能更高 ! 所以最好多想想 。
anyway, 如果不是真的无路可走,为了孩子未来人格发展著想,或许离婚不是最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