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几个问题:(我是女方)
1。我可以自立,单独出去住。如果对方不配合,不想离婚。是不是离婚程序会无限拉长?
2。我们没有孩子的问题,孩子均已成人独立。我们要分的只是自己的一些存款和自住房,在NJ。我们各自有自己的退休账户。可以cover各自退休的生活。(虽然他帐户的钱比我多,但我自己的足够,所以不会要求分他的钱)所以退休帐户的钱可不分。我还有工作,有收入,不算很高,但能cover现在的日常生活。
老公已退休(或layoff,没再找到工作,被迫退休)。曾经他挣的比我多。
我的问题是:离婚时他要求分存款的2/3。合理吗?我查过NJ的法律,不合理,但他胡搅蛮缠拖延离婚怎么办?
3。如果他执意不配合离婚,我是否可以把现自住房(无房贷)抵押,按市场价分出我的部分(-半)走人。如果不行,有什么办法可以尽快解决问题?
我可以让步一部分,但对方如果得寸近尺,有解决的办法吗。
在现在这种情况下,我会请律师,但就是想知道如果对方胡搅蛮缠,无限拉长离婚程序,不知道我付不付得起律师费?就是个打工的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