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孩子在加拿大安省一所大学读书。今年11月在其他国实习时他一位安省同学,给他发短信,说他sublease了一离大学走路5分钟的住处,下学期开始, 问我孩子下学期是否租他现在的住处。我孩子并没有委托他找住处,那位同学租期12月31到,问我孩子是房东求他找新租客。我孩子明年1月9号才回大学。那位同学发来了住房的简单信息,但没有说明厨房情况。实际厨房非常小,而且是5个人合用,包括房东夫妇。3个房客合用一个冰箱。而且极其重要的是:安省法律规定:如果房客与房东或房东的直系亲属合用厨房或者厕所,房客不受租房法律保护,算作房东的客人,房东可随时叫警察驱逐。房东要的房租并不便宜!由于我孩子从未自己租过房子(都是我租),当时做课题又非常忙,学生思想单纯,他们要求付一个月房租的定金,孩子就付给了他们。但是没有任何lease,也没有看房。孩子回家过节和我说,我12月22日打电话问房东(也来自中国大陆)具体房屋情况(该房1月1日才能空出),房东说和另一房客合用厕所,但我问了好几次厨房情况,房东拒绝说,后来房东老头在电话里说是房东两口和3个房客共5人合用一间厨房,要求房客少做饭,少油烟。房东老太听到后还训斥老头告诉了我,和老头吵起来。我说我孩子需要每天做饭,不符合房东要求,而且房东也没有告诉孩子这些要求,也不告诉5人还包括房东夫妇合用厨房的这种情况就要一个月房租的押金,何况房租也不菲,离学校远,必须乘bus。我告诉房东孩子不能符合你们的要求,你们要钱时也没有告诉孩子这些要求,这种情况孩子不去住。房东马上喊:“不住可以,押金不退!”。我说房租是包括水电费和网费,孩子不去住,这部分无消费,应该退给孩子,房东坚持一分钱不退,除非我给他们找到新房客。我从12月22日就开始努力找,这两天节日都在努力,但那种房屋情况与租金实在找不到人租,如果我孩子当时知道具体情况也不会租。来此请教网友:1)孩子没有签任何lease,也没见到任何lease。2)房东隐瞒了与房东夫妇及另外2房客合用厨房的情况。这种情况怎样要回押金?我已忙了4天,实在找不到房客,如果要押金时没有隐瞒合用厨房情况,我孩子也不会付押金。在安省,与房东及房东亲属合用厨房或厕所,不受租房法律保护,一般人不租这种房。请各位网友帮帮我。
这种情况应该受普通法律保护,普通法律美加两国应该是差不多的,例如隐瞒涉及法律的重要问题并由此索取了钱款。孩子一直上学,思想单纯,当时觉得同学找他,他又还未租下学期住房,就答应了。其实当时离下学期还有50天,而且出租房非常多,房东们都在降房租找房客。由于当时孩子不在加拿大,房东方是用Facebook message联系的孩子,留有记录,可以证明房东方未告知厨房应用情况及少做饭,少油烟,只租学生那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