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你不需要cover basic living needs。I-864的责任在I-864上写的很清楚。责任就是:受益者拿到绿卡后,如果受益者的收入不达到贫穷线的125%,你要补他的收入到贫穷线的125%。除了这个没有其他责任。如果受益者的收入已经达到贫穷线的125%,就没有责任。
如果你不满足责任(就是受益者的收入不达到贫穷线的125%,你也不给他钱),有两个情况下你可以被影响:1)受益者可以告你要钱,和2)如果受益者拿政府低收入人士的福利,给福利到那个政府机构可以告你培他们支出的钱(但是我没有听过任何州告担保人)。就是说,就算受益者的收入不达到贫穷线的125%,你不给他钱,只要受益者不告你,也不用低收入人士的福利(或用了但是政府不告你),你就没事。
2. 受益者绿卡批准之前,你都可以写信去withdraw你的I-864。
3. petitioner(就是I-130申请者)无论如何都要签I-864。如果petitioner的家庭收入不够,就需要joint sponsor。如果受益者是petitioner的配偶,或跟petitioner住在同一个房子里,受益者的收入就可以算在petitioner的家庭收入里。如果加上受益者的收入,petitioner的家庭收入够了,那就不需要joint sponsor了;joint sponsor可以withdraw I-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