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实话,他的话,只能信一部分。他明显缺乏责任心,但是对加班费斤斤计较。他是经理,是雇佣来get things done.不是雇佣来按小时干活的。有突发情况半夜从床上被叫起来都是可能的。而且公司没有责任。药厂生产部门就是这样的。当年我作为group leader半夜带着team做包装生产发现问题,我觉得严重,我的资历不够做决定的,我打电话给工厂的最高QA head,老头半夜2点开20分钟过来检查,最后决定停工。停工损失很大的的,但是因为问题严重,他不得不做这个Call。当年的车间主任和一些生产部门的重要人员,公司规定,居住地离开工厂不能超过半小时。
我是不信他老板会让秘书这么说的,现在人的简历都在LinkedIn上,谁会这么傻撒谎?多半是秘书懒,每次这种Email就是个模板,把人名字换一下,其他改改就发了,秘书想当然了以为他的工作经验都是药厂的而已。或者前面一个模板根本没改多少就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