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士呼吁这里的仁人志士不要给这对小夫妻出“离与不离”的主意。

来源: 法居士 2005-05-14 10:40:49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764 bytes)
居士昨晚已说过,这对小夫妻当前要做的事情是去看心理医生,看看心理专家怎么说。

居士此生已受理过一百多个离婚案子,经验告诉居士,夫妻俩人的事情,旁人是帮不上忙的,有时会越帮越“忙”,结果往往是起反作用。由此,居士呼吁这里的仁人志士不要给他们出“离与不离”的主意,离与不离当有他们(当事人)自己来作决定,本来就是他们俩人的事情,清官也难断家务事。都已是成人了,自己作出的行为决定,应当有行为人自己来承担责任后果。

男生现在是处于“心理激情抑制”状态,现在最需要的是冷静下来,看一下心理医生,作一段周期的心理辅导,认真准备当前身上的官司,过一个阶段来作决定也不迟。尤其是当前身上的官司,家庭暴力倾向的事实没有对方的合作是很难推翻的。在美国,虽然刑法各州不同,但对事实清楚的家庭暴力倾向的认定是一致的,一旦经法院认定,其惩罚也是很严重的,其结果会跟踪一辈子,外国人弄不好还会被驱逐出境。

居士综观了男生和女生在本坛的叙述,居士认为,男生所主张的所谓“证据”,基于对方叙述和对方的对方的叙述(电子邮件等),在法理上最多也只能认定为间接证据,到现在为止,居士还没有看到有力确凿的直接证据。美国法院对证据的认定,倾向的是“毫无怀疑性”,证据需要证据链来相互佐证。所以,该男生主张的所谓“证据”,法院是很难认定的。

女生现在比较理智一些,但建议也需要去作婚姻心理的辅导。居士建议女生现在应当选择沉默,反思一下整个事件的自身行为,导致该婚姻危机的原因在哪里?今后如何来承担这个婚姻危机事实的结果和责任?

最后,居士认为,男生现在如果选择离婚,除双方协议离婚以外,选择法院诉讼离婚,由于男生身上现有官司,而这个官司的结论一定会影响该离婚案,因为家庭暴力倾向事实直接导致婚姻破裂的,法院必定会注意和考量,其结果一定对男生不利。对女生来说,未必一定会失去在美国的身分,这就需要看“家庭暴力倾向”案的结果,美国法院是保护女权的。对于这个问题,居士暂不作解释,因为现在还不是时候,看事态的发展,有必要时居士下回分解并提供类似实例。







所有跟帖: 

言之有理。 -汉代蜜瓜- 给 汉代蜜瓜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5/14/2005 postreply 11:15:54

靠,大不了回国,回国也要离 -不要嫁娶单亲家庭孩子- 给 不要嫁娶单亲家庭孩子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5/14/2005 postreply 11:16:48

站着说话不腰痛。有这勇气,还要在这里发帖子问来问去? -汉代蜜瓜- 给 汉代蜜瓜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5/14/2005 postreply 11: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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