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陪审团jury selection 有的明确不能有法律背景 -julie116- (0 bytes) (8 reads) 09/14/2019 postreply 13:05:02
• 还有把硕士学位以上的统统不要。 -hello2002- (0 bytes) (11 reads) 09/14/2019 postreply 14:06:46
hello2002 自己有硕士以上的学位,没被选中做陪审员,不等于所有硕士学位以上的“统统不要”。同时好奇她怎么知道她没被选中做陪审员原因是因为有硕士以上的学位。
• 最简单的加个后缀, 以示区别。 中国客户搞不清的。1 -hello2002- (83 bytes) (82 reads) 11/22/2019 postreply 17:23:33
不知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只知为类似的做法打官司的事儿数不胜数。
1.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举双手双脚支持版主管理论坛秩序,然而管理不等于恶语相向。从管理的角度出发,用 “这个建议没有法律依据” 比用 “你怎么又来了” 更准确。前者对事,后者对人,效果要好的多。
2. 即使在法庭,有不同意见依然可以请律师争辩。论坛中看到自己认为不妥的言行也可提醒对方,不必绕道而行或直接向论坛管理申诉。
3. 如果一切建议必须有法律的根据而不是随意抒发个人的看法。法坛除了老猫与柠檬谁都没有话语权。
题外的话:非常羡慕老猫遇事无条件地支持另一位版主。但两位版主的法律知识,行事方法,与发帖出发点有很大区别,不可同日而语。如果这个贴子冒犯了老猫,我立马就删。老猫您千万别用我的贴子做借口说从此不来法坛。我没那么大的锅盖能挡住所有需要免费咨询的同学的板儿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