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房租$200, 我们家的消费水平非常低,每月吃的不超过$600(极少去外面吃饭), 其它消费衣服等等也非常低。一直只有一辆车,2万多不到3万。12年间我回中国3次他只付二次美中往返机票(到了中国就是我家人赞助)。除了去他自己的国家,从没去国外旅游, 最大额外开销是旅游,就去过西部几个地方总共7 ,8次。2015中我们搬到大城市才买房子,他说可以付全款,但还是 申请了15年贷款。我要求多次我们应该有一个共同账户,他从来都敷衍了事。直到file divorce 后, 才告诉我把我加到他的账户上, 实际上是新开的。里面只有现在不到8万了。家里的一切支出包括律师费都要求从这里出。
他的Petition 要求,不给我留孩子,不付赡养费,平分财产,要求我付孩子抚养费,他把孩子带走,我没有任何parenting time ,solo divisions making. 他这么多年做的就是不觉得我对家庭有贡献不值得得到任何财产,他保持所以秘密,他的收入,报税, 开销,他买什么东西,车,给女儿买什么从来不告诉我。但他并不想离婚分财产,是因为他一直这样对待婚姻和我,我才坚持不去他的国家,一个语言不通,没有亲人朋友的地方。但最重要的原因是,我希望我女儿能继续在这里读书,她聪明成绩好,在这里继续生活受教育才是符合她的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