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在哪里,但是一般来说可以做如下考虑。
不要考虑房贷。房贷不是财产,财产是房子里面的equity。
假如说婚前房子里面本金是X,房子值A
离婚时房子里面本金是Y,房子值B。
那么婚姻财产参与分割的是 (B-A)+ (Y-X)
实例:王老五婚前首付5万,买一房花了20万,
结婚时房子里本金有10万,剩余房贷10万, 值30万。
离婚时,房子里面本金有15万,剩余房贷5万, 值40万。
那么,
1. 婚姻期间的财产积累是15万
婚姻内还的本金(15-10)=5万 + 婚姻期间房子增值10万。
婚姻财产参与分割,但是不一定是50-50分割,取决于你在哪里。
2。房子里面的非婚姻财产部分,共20万。
是婚前本金10万,婚前增值十万,
婚前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除非他把你的名字加上,等于把婚前财产赠与二人,这样婚前财产变成婚姻财产。
3。加上剩余房贷5万,
总共等于市值40万。
这个原则仅仅是一个参考,还有其他原则能够改变这个数目。比如另一方有没有花钱投在这个房子里,加名字的意义后果,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