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去追那4万,不会引来20万的官司,因为对方自己没能力仔细研究法律找case, 是你朋友促成他找律师找到了case.

来源: houston闲人 2018-12-19 09:18:20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632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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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饶人处且饶人,穷寇莫追。相信即便在你朋友输了第一场官司后如果能找对方坐下来谈谈,包赔对方律师费,或许能和解。可惜他选择了s公司破产,人家赢了案子肯定不甘心赔律师费啊,所以剩勇追穷寇了

都站在对方立场将心比心就好了。按你们官司总数算下来对方应该也赚不到什么,讨债公司+律师拿走大部分,剩下的估计不够两年时间搭上的功夫钱。

有点像以牙还牙毛衣战,340的亏不吃,最后吃2500的亏。咱中国人思维特点,见棺材才落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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