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一旦租出去,房屋的使用權就不在屬於您的,這包括進入房屋之內沒有事前知會對方,沒有錯,人有三急,當時也是事出從權,然而如果你是租戶,你會如何想....誰知道對方浴室中有什麼? 也許對方有個充氣娃娃放在裡面.... :-)
同時大部份的租屋法規中都有規範要求房東進入租戶房屋需要得對方事前口頭或是書面的同意,除非是緊急修理,所以對方的要求是相當合理....同時租屋法規大於租約,一切爭議以法規為準.....
老貓要是你,買一個 30 刀的禮物卡,夾在聖誕節的卡片送給對方,同時加一個親筆函件,告知對方日後會注意,同時謝謝對方租用...簡單的客服,不旦保住租戶的權益,也直接告知對方誰是真正的主人, 一石兩鳥,何樂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