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州。这几个月邻居家找了一家公司报价,我家找了三家公司来给倒掉的fence报价,前3家的报价邻居嫌贵,说是比她心目价格200刀一个panel贵了不少,第4家报价每个panel才200多,我们在email里表明我家对该报价满意,但邻居一直不回应email。电话问她家,居然说因为没有到200刀所以他家不愿意修,我们提醒对方我们房子以后可能出租,租户有狗的话,空着一个fence不装对他家两个小孩不安全。对方居然答复说他们不怕狗,有狗跑过去他们就sue。
i气人的是,我们还没提这个倒的fence是他家故意在上面搭花架子,下面堆土给弄倒的。我们之前提醒他家很多次要爱惜fence,完全被无视。
请问这种情况是否有法律规定,如果我家出钱把这个fence修好,需要他家share费用?
如果fence不修,我们是否该提前给对方一封信?信中表示我们找fence公司已经尽力,他们不同意修导致以后租户的狗进入他家院子产生的任何问题他们自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