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合同纠纷
请教一个合同纠纷的问题。我小孩在一家私立小学上学,因为大人工作变动搬家,在秋季学期结束的时候转学,春学期小孩去了另一家学校。转学之前两个月通知学校,并问有啥手续,学校要求我们付完整学年学费(一个月1150),也就是转学以后要继续付完春季学费。我们觉得不合理,问能不能付2000块给他们,他们拒绝了,要求付5个月学费(春季6个月,但是最后一个月学费已经预付)。我们付完秋季学期的钱,在秋季学期结束的时候,搬家转学,没有继续支付春季学期的钱。最近收到法院来信,学校雇了一个律师把我们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300块学费,律师费,和collection fee。我不理解的是,既然他们现在只要2个月学费,为啥当初offer他们2000块的时候不直接说?
另外学校的合同说家长给孩子转学,如果不得到校长的批准,需要交所有学费。我们提前给了他们转学通知,他们当时还是要求春季学期的所有学费。
我现在想尽快settle,请问大家有何建议?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