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加拿大,上个月底所有的subjects都remove了,但是交房要到6月以后,在terms and conditions里面有要求立即维修的项目,并说好这些项目在4月15日前完成,但是,15号我们去的时候,seller什么都没有做。
另外在合同里有HOLDBACK这一条,在交房前可以walk-through, 如果有deficiency而且交房后10天内seller还没有更正,可以hold back1万自己做。
现在seller算不算已经breach of contract? 我能拿回订金退出合同码?还是只能按时close,然后从hold back里扣钱? 现在问题是如果房子在水里再泡两个月,我很犹豫还要不要。谢谢指点